第256 章 繩之以法

 對於王陳氏突然的發聲,眾人皆感到意外。

 尤其是陳寶華,看著王陳氏的表情百感交集,沒想到臨了臨了為自己說話的是自己母親的對頭。

 可張文遠向來秉公職守,嚴詞道,“你且退下,本官並未算上苛待拘留良家婦女之罪,以上罪名皆是陳家兒郎應得的。

 故判陳寶華杖五十,監禁五年。以儆效尤。”

 “謝大人。”陳寶華知道,張文遠這已經是秉公處理了,結結實實磕了個頭,認下了懲罰。

 自己也不過才十五,等從獄中出來依然是壯年,不管怎麼說,最起碼保住了性命。

 對此判決,李懷安與沈未閒皆沒有異議。

 兩人心裡皆清楚,陳寶華不過是被人利用了,雖不能傷到沈未閒,但也是夠膈應人的。

 張文遠見雙方當事人都沒有意見,便以此結案。

 從府衙出來的時候,張明蘭第一個跑過來擁住沈未閒,關心地問道,“阿閒,你可還好,我爹可有為難你?我很擔心你,但是不敢進去,怕別人說我爹因我而徇私枉法,包庇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