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鳥村 作品

第一百八十章 分工合作

    現在的案子,別說是命案要去現場指認,一些盜竊案都有現場指認的環節,就等於是從另一個方面,確定了其口供的效力。

    611何靜琴案,也是黃強民就任刑警大隊長以後,親自操辦的案子。這個案子當年做的有多難,黃強民想起來都感慨只不過,當時考慮的刑偵方向就是錯誤的。因為沒有強惠奸的事實,受害人居住的大樓附近,幾個月內又有入室盜竊的案件發生,所以,主要是從謀財導致死亡的角度去考慮的。後期甚至考慮到是否因何靜琴的父母的關係,導致的仇恨殺人或者是綁架未遂。

    當時,這個案子因為發生在全縣最高建築內,引來了許多關注,尤其是樓內住戶和附近居民的惶恐不安。也造成了較大的社會影響,項目組亦是不眠不休,夜以繼日。黃強民連續兩週,每天只睡四個小時,其中一半還是在車裡睡的。項目組內的其他成員,在工作熱情上,在奮鬥精神上,也都是可圈可點的。項目組人數最多的時候破百,在長達3個月的時間裡,也都有三四十人撲在這個案子上。

    但是,破案這種事,真的不是有熱情有奮鬥就能達成的。

    若是按照工作時間算,13年前的何靜琴案,寧臺縣的警務系統起碼投入了七八萬個工時在裡面,後面幾年的清理積案,投給這個案子的時間,也有幾百個小時的工時。但江遠這邊,所用的工時有多少?江遠重啟案件也就是10個小時,也許就幾個小時的工作時間,後期的抓捕,大概用出去幾百個工時罷了。百倍的工作效率。

    最關鍵的是,這個案子的偵破的方式,跟江遠之前用指紋,用dna,用足跡都不一樣。重建犯罪現場這種技術,展艦出來的,其實不僅僅是給予一個偵破方向。它是創造出了一個平臺。

    只要江遠重建出了犯罪現場,那項目組的成員,都可以就此瞭解犯罪現場的全貌。相當於讓大家看到了一場犯罪現場的血跡錄像一樣。

    而有了這個基礎,再偵破案件,顯然比單純的一枚指紋,或者dna碰運氣要好的多。

    這大牲口,是真的能開荒啊!黃強民沒有催促江遠,又拍拍他的肩膀,親切的說兩句"好好休息"之類的話,就打開辦公室門,出去了。都沒有多瞅關二爺一眼。

    吳軍上前將關二爺收了起來心裡琢磨著下次重新放個地方。江遠的狀態不佳,再做事也是有心無力,看了會,就按時下班去了。

    第二天,江遠來的稍晚一點。劉玉泉已經被好好的關進了看守所,並有檢察院提前介入了。這段時間,破案連連的寧臺縣局,給上下游的單位,也是製造了不小的壓力。不過,命案積案的偵破,總歸是好事情。已經有人開始考慮自己的述職報告該怎麼編了。江遠進到辦公室裡來,就見吳軍正在奮筆疾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