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鳥村 作品

第九百五十章 倖存者

 江遠訝然:「這是什麼道理?」

 「種這些致幻蘑菇的,人均月收入大概就是三四千元吧。」郎亨看看旁邊的黃強民,再道:「把路修好了,把山裡的交通問題解決了,能種的東西就多了,山裡值錢的也不光是蘑菇。」

 江遠似懂非懂的點頭。

 郎亨咳咳兩聲:「總不能把人都給抓光了。」

 這就是社會治理的部分了。黃強民倒是饒有興趣的問:「修路的開支,你們警局要出嗎?」

 「不出,路修好之前,我們的任務更重了。」郎亨說著抓住黃強民的手,認真道:「所以才更需要兄弟單位的幫忙。」

 黃強民用力的將手從郎亨的魔爪中抽出,道:「說案子吧,再這樣,我們以後要搞諮詢費了。」

 「已經有了。」郎亨淡定的道。

 「咦,已經有諮詢費了?」黃強民語氣一轉:「我回頭看看換個什麼名字。」

 郎亨失笑,知道黃強民雖然咬口頗重,實際上還是講道理的,否則,他早帶著江遠去京城了,沒必要長時間留在山南省內。

 念頭一轉而過,郎亨轉頭讓人遞給江遠一個pAd,再道:「430案,我們其實已經重啟過一次了,是10年前的舊案。死者為母女兩人,於家中死亡,法醫判定死亡原因是勒死。沒有被***的痕跡。家中有貴重物品失竊,門鎖有破壞的痕跡。比較特別的地方在於,現場另有一名受害者,時年8歲,是家中幼子,當時被母親藏在了衣櫃中,倖免於難。」

 江遠一邊聽,一邊掃著pAd裡的現場照片,眉頭緊皺:「也就是說,倖存者18歲了?」

 「是啊,當年的小孩子,如今已經成年了,找上門來,我內心有愧。」郎亨說著喝了口茶,搖搖頭,繼續道:「此案最初的嫌疑人,其實是受害者的老公,此人有家暴的前科,案發當日的不在場證據也不太完整,不過,現場遺留的痕跡,不支持此判斷。另外,倖存的這個孩子說

 ,當日的案犯有兩人。種種跡象表明,案犯另有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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