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鳥村 作品

第九百六十五章 菜刀

 「是啊,為什麼?這兇手多少是有點大病啊。&esp;69h匚ㄖ&esp;”

 坐在小會議室裡,幾名專案組成員翻了翻更新的資訊,並重新閱看了江遠提供的各類圖片,再遠遠的將這些含蛆量爆炸的卷宗丟開。

 「兇手和拋屍者是兩個人?兇手在第一現場殺人了,拋屍到第二現場,第二現場的人發現了屍體,因為某種原因,他們可能不能報警,於是再次拋屍?”

 說話的是大隊長馬繼洋,長陽市刑警支隊的立功天花板,累計獲得了三次二等功,偵辦大要案無數,經驗自然豐富,看到江遠的報告,就立即給出了一個合理的推測。

 江遠卻是緩緩搖頭,道:「二次拋屍到三次拋屍之間的時間是比較短的,所處的環境也相對較好。否則的話,屍體在二次拋屍的時候被下了很多卵,三次拋屍的時候,蠅類的區別會更大。「

 馬繼洋就事論事的思考道:「那就改一下,兇手獨立完成,在第一現場殺人,拋屍到第二現場,因為某種原因,很快轉移到第三現場。單人獨立完成兩次拋屍,估計也累的夠嗆,這個也能解釋他為什麼拋屍河邊,而不是挖坑掩埋。”

 這個推測,算是修正了江遠剛才提出的問題。

 江遠不置可否,確實是有這種可能性的。

 有馬繼洋前車之監,立即有人提出新的想法:

 ‘很可能是第二現場的環境過於複雜,或者有什麼變故發生了,所以立即轉移到第三現場。編織袋的話,應該就是在第二現場得到的吧。剩下的屍塊,會不會還在第二現場?「

 「重新拋屍一次可不輕鬆,尤其是這麼多的屍塊,要是一個人幹,跟我搬家一次的工作量差不多了,還得清理第二現場吧,都不如挖坑了。」

 「挖坑不見得就比拋屍有用。我傾向於功能性,很可能是第一現場有不得不轉移的理由,是不受兇手控制的公共地點,或者受害者的地方。匆忙轉移到第二地點,第二地點很可能是兇手感覺安全的地方,比如他自己家,然後,他在這裡找好了拋屍的地點,同步進行了分屍等操作。「

 江遠聽到這裡,不禁點點頭,道:「從戶體上的劈砍痕跡來看,分戶用的很可能是中式菜刀。

 所以,第二現場是兇手在家分屍的可能性很大。「

 菜刀這種兇器,國內法醫的研究已很細緻了。首先,菜刀是重量較大的有柄銳器,但是跟同類的大重量有柄銳器相比,菜刀的切創往往比較長,創底也比較深。特別是切在頸部、手腕、腹股溝、丁丁上的時候,中式菜刀經常會出現哆開狀、紡錘形。

 對於初級法醫來說,更無腦的判斷可以是,如果頭面部和頸部砍傷,創口平直,創緣整齊創角尖銳,創口正好長約5到7釐米,那就先推定是用菜刀乾的。

 相比之下,斧頭如果全砍進去,創角是長方形的,一端砍入則是三角形的。其他各類常見的銳器,也自有歸納總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