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鳥村 作品

第九百九十五章 詭異

 “翻找物件可能是迷惑王福庭用的。不過確實,兇手如果單純的想殺張校明的話,沒必要選在建門院,從工廠到家裡的這條路,有很多地方更適合。偽裝起來也更容易,輕輕鬆鬆就可以做成搶劫殺人的樣子。恩……時間點也不合適,張校明當日是突然回去的,回家的時間也不是慣常回家的時間。” 

 柳景輝分析起來,就是一串。 

 眾人邊聽邊想,只覺得滿腦子的疑問。 

 就像是柳景輝說的那樣,這個案子,處處透著詭異。、 

 “不是謀財不是謀人,總不能是為情殺人吧。張校明這邊,好像也沒有聽到有情感糾葛。”王傳星配合的說了一句,並不追求解決問題,就是給討論配個音。 

 柳景輝“恩”的一聲,道:“不太可能是情殺。情殺,沒必要找王福庭,更可能是找朋友來幫忙。” 

 房間內再次沉默下來。 

 他們剛剛是從作案手法,討論到了作案動機上去。 

 傳統的刑事偵查手段,或者分析方式其實是有公式可尋的。歸根結底就是那麼幾點。 

 像是作案手法,兇手持有飛爪,這就是一個非常有特點的工具,屬於是非常適合江洋大盜的東西了。但江洋大盜的特點就是常年作案,多點作案,是將作案當做一種事業來做的人。 

 而本案的嫌疑人顯然不符合這個特點。 

 至於說,江洋大盜因為犯下了兇殺案,就不敢再用飛爪了,那就太小看江洋大盜了,也不符合江洋大盜的最大利益。 

 做江洋大盜的,耍的就是今朝有酒今朝醉,人死鳥朝天。 

 怕死的,顧慮多的,就不會這樣做事。而大部分的江洋大盜也不是被明正典刑的,更多的都是死在黑道火拼中的。 

 這種人,死在夜店裡的比死在監獄裡的多多了。 

 而在飛爪路線走不通以後,眾人聊到的作案動機,更是警察們無數次應用的方法了。 

 總結下來,殺人大抵是謀財,謀人,為情,遺棄,迷信,尋釁滋事,精神病和激情殺人這麼幾種,但眾人一一印證,竟然都不像。 

 一屋子二十幾個警察,各自窩在一個角落裡翻著卷宗,翻著電腦,許久都沒人說話。 

 柳景輝其實是有幫大家整理思路的。 

 甚至可以說,他的問話和回答,本身就是在指導著眾人的思考。 

 這時候,柳景輝再次開口道:“這樣的話,就不得不把張家的因素考慮在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