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天下雨 作品

第八百一十二章 皇家賞月會





這是一條橫穿了整個北美洲中部區域的超級山脈!





這種超級山脈,雖然整體也算不上太高,更談不上人跡罕至,不會和本土地區的喜雅拉馬山山脈一樣,成為生命的禁區,但也實在不是什麼好地方。





更重要的是,這地方也沒啥大河流可供船隻航行,楚國人沒辦法坐船從西海岸的沿海港口,一路到中部內陸,甚至翻過落基山脈進入密西西比河流域。





交通極其不便,自然條件不咋地對農業發展不友好。





這些都導致了大楚帝國想要深入北美洲腹地,又是穿過北美洲中部區域進入北美洲東部平原區域困難重重。





這也是為什麼大楚帝國準備修一條橫跨北美洲東西兩岸的大鐵路的重要原因。





這沒河流,又不修鐵路的話,那麼也別談什麼快速殖民開發北美洲中部以及東部區域了。





只是和慢慢的選擇坐船繞過合恩角或好望角,慢吞吞的在大海上飄蕩一年半載,這才能抵達美洲東海岸。





這實在是太遠,也太耗費時間了。





舉個例子,從西海岸的金山港坐船,繞道南美合恩角,前往東海岸的紐約,總航程輕輕鬆鬆突破三萬公里……哪怕是以大楚帝國的蒸汽動力的輪船,持續不斷的採用蒸汽機動力航行,都得航行好幾個月呢……





而實際情況是,大楚帝國的輪船不可能在如此漫長的距離裡,一直採用蒸汽機動力,哪怕是大楚帝國的蒸汽機技術足夠牛逼,可以承受如此漫長時間的連續工作,那麼在中途也沒有足夠的煤炭補給。





光靠船隻上的煤炭,撐死了跑個幾千公里就得歇菜!





更何況,以大楚帝國目前的工業技術而言,也無法做到讓艦用蒸汽機連續不停的工作好幾個月。





大楚帝國的輪船進行遠洋航行的時候,其實絕大部分時間裡採用的還是風帆動力,蒸汽機只是作為輔助動力,乃至備用動力的。





而採用風帆動力的話,那麼這個航行時間少說也得半年!





所以目前階段下,光靠船隻航運,就直接跑到北美洲東海岸進行殖民是不靠譜的。





成本太昂貴,再加上北美洲西海岸那邊也不是沒有殖民者的,如今的北美洲東海岸乃至東南部的墨西哥灣地區,其實都已經有了殖民者。





西班牙人不用說了,他們是最早在北美洲建立殖民地的國家,包括廣闊的墨西哥地區,還有東海岸東南部的佛羅里達半島。





北邊後世加拿大一帶東部區域,則是法國人的地盤,法國人在最近十幾年不斷的把殖民地向南延伸,都快要抵達墨西哥灣了!





法國人殖民地的東部,就是後世美國的起始地盤,也就是英屬北美十三州地區,當然,現在還沒有十三州,頂多就是十個州而已。





目前英國人在北美洲東海岸已經陸續建立了十個殖民地,其中包括了後世大名鼎鼎的紐約,三年前英國人的約克公爵,剛從荷蘭人手中奪取了荷蘭人稱之為新尼德蘭的地方,隨後約克公爵稱呼這片地方為紐約,即新約克。





約克公爵裡的約克,本身就是地名……約克公爵,意思就是約克的公爵,人家公爵的新領地,自然命名為新約克。





已經在北美洲東海岸建立了十個殖民地的英國人,在北美洲的東海岸的實力還算是不錯的,可不是小打小鬧,而是進行了實際性的完善殖民統治,再過幾十年其他三個州殖民地也建立起來後,那麼英屬北美十三州,和英國本土之間的矛盾就會越來越差,最終爆發了美國獨立戰爭。





當然,這都是原時空的事了,這個時空裡,美國註定是不可能出現的了。





因為羅志學早就看重了北美洲,並把這片地方視為自己的囊中之物,更是未來華夏民族的新生存空間。





對於羅志學而言,為了華夏民族的未來,中亞歐洲印度非洲這些地方其實都無所謂,但是北美洲一定要佔領!





那地方的自然條件實在是太好了!





不管出於什麼原因,他都不允許異族控制這片地方!





北美如此天賜之地,必須掌控在華夏民族的手中,成為華夏民族世世代代的生存之地。





至於其他人,不管是當地印第安土著,外來的西班牙人,法國人還有英國人,都得有多遠滾多遠!





對這片區域垂延不已的羅志學,謀劃著想要在北美洲中部和東部區域建立殖民地,一時半會的難度還是大了點,主要是距離實在太遠,航行不方便。





直接強來的話,也不是不行,主要是成本太高,有些划不來。





還是那句話,海外擴張嘛,得慢慢來,一步一步的搞,不急一時。





如今先把北美洲西海岸給控制住,然後不斷的向內陸延伸,同時利用西海岸當地的農業資源發展農業。





總得先有了足夠多並且富裕的糧食,才能夠容納更多的新移民人口不是。





總不能弄幾百萬人過去,然後都餓死吧……更不可能大老遠的從本土運輸糧食過去吧,那成本可海了去,饒是大楚帝國這樣的工業強國也撐不住啊。





再說了,大楚帝國搞海外殖民地,除了安置更多的人口,改善本土貧富差距矛盾,給窮苦民眾更多的全新出路外,還是為了獲得更多的廉價工業原料以及農產品,這從本土運輸糧食過去給殖民地輸血,這就本末倒置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