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4章

 正月初九這日發生了一件大事,京兆府門前一位公子擊鼓鳴冤,狀告柱國公府大少爺廖逸奇當街撞死了他的弟弟。

 當時正是人多的時候,有圍觀的百姓道:“我想起來了,可不就是前幾日,有個小孩在街上被撞的倒地不起,撞人的那公子可猖狂呢,竟然是柱國公府的公子。”

 另一位百姓小聲道:“這可不是第一次了,之前不是也有過,後來不知怎麼就不了了之了,也有人來京兆衙門擊過鼓,但是根本沒人管的。”

 “瞧著也是,這位公子都敲這麼久了,也沒出來個人。”

 “前面什麼事?怎麼初九就有人來擊鼓了,瞧著也敲了一會兒了,怎麼還沒人來開門。”

 有幾位公子騎馬路過,為首的那個穿著一身藍色錦袍,他見此停了下來。

 和他一起的另一位公子道:“予淮兄,咱們還是走吧,顧宴辭那傢伙好不容易請咱們喝次酒,若是晚了他又跑了可如何是好。”

 這位藍色錦袍的公子正是淮南王的小兒子沈予淮,淮南王一家都在封地,唯有這位小兒子被皇上留在了京城,聽說是因為很得太后喜愛,才將他留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