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5章 犯愁

因為證據不足,舉報失敗。

 對方舉報失敗後,還到小區門口,氣急敗壞地吐著口水,罵街了一番。

 被罰款50塊,罰的有理有據,有收據。

 畢竟白亦是離異狀態,又沒跟已婚的人在一起,也沒有跟大家一起同居,一人一棟樓住著呢。

 最多人家罵你是個小白臉,臭不了臉,你也奈何不了。

 罵完你也撈不到啥好處,也不怕惹急了小區保安?

 那天,要不是光老攔著,急於表現的保安,還真要上去動手了。

 白亦穿著普通,加上外貌年輕,相當英俊又卷氣,人看起來好像很溫和,沒脾氣似的讓人覺得好欺負。

 舉報人不知道他很有錢,以為那些衣著光鮮的女人養著他呢。

 白亦作為孩子父親,是有撫養孩子義務的,順便照顧還在哺乳期的孩子媽,這都是應該的。

 如果不照顧,那才是不道德的。

 怎麼做,都是合情合理。

 他那棟門牌上,可是掛著文明戶牌子。

 小區門口大門上,還掛著文明社區的標誌,著實拉仇恨啊!

 那個舉報者,看到這些牌子,更是來氣。

 好像白亦搶了人家兒媳似的,上去就要撤掉牌子,被保安踹了一腳。

 這牌子你能隨便摘?

 舉報者躺地上賴皮裝死,最後,也沒拿到醫療費。

 用言語暴力搞他人名譽,是很容易搞臭人,和網暴是沒區別的。

 白亦沒告她破壞他人名譽,算是有良心了。

 真要是想搞她的話,手底下有的是人,也學著她,在她家門口罵她,又沒啥損失。

 白亦,能幹得出來。

 還不是為了在孩子面前,想留下不怎麼多的好形象,讓自己有點檔次感,才沒去幹。

 也怕逼急了這種神經病似的,閒得蛋疼的舉報者,做出反人類的事情。

 怕對孩子下手,有所顧慮之下,所以忍著沒去做。

 當年,白亦上高中時候,也是被一群同齡人嘲諷過。

 換了普通家的孩子,沒準暴走幹起來,或者,受不了刺激跳樓了。

 當時,白亦被人嘲諷,很自卑,但也沒有自暴自棄。

 畢業後,彼此再無交集,你們不過是過客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