聶毛毛 作品
第197章 下人人囗登記部
“十萬對於一般下人說確實多,但如果將來你不想做下人了,想贖身了,贖金可能就會變成二十萬。”
但也不一定,得看主家放不放人。放人的話十萬賣身錢,贖身時可能比十萬更少。也有那直接不要贖金放人的。
平孤前一秒還在為能拿到十萬而驚喜,下一秒又被二十萬嚇一跳。
“他嚇你的,你是景桑少爺帶回的人,不可能贖金那麼多,我在契約上寫了,如果你以後要贖身,贖金也是十萬。”
管事把十萬南琮幣交給了平孤。平孤手有些抖。
好多錢!這些錢是她的了?
她快被這些錢迷花了眼。
但她總覺得哪不對!
工作人員把一張契約書放在她面前,“你簽了這張契書,你就是南琮筱錦冠名的下人,你的賣身錢是十萬南琮幣,你在南琮會擁有筱錦冠名的下人身份證明。你在籤契書之前還有別的不明白的可以問我。”
平孤的大腦在飛速的運轉,這人什麼意思?
“你說我籤這契書就是下人?”
“對!”
“我不籤我就不是下人?”
“對……”
“可是,四個多月前,我在宮登,我把自己賣給了景桑,當時還簽了賣身契書的。”
“你有在南琮登記嗎?就像剛剛登記那樣?還有這樣的契書之前簽過嗎?”
平孤搖搖頭。
“在南琮,簽了這份契書才算南琮下人,其它的只能算僱傭關係,隨時可以解除這種關係。”
“你的意思是,我不是下人?”
“……現在不是。”
“我是自由身,我可以離開?”
“如果你說的是事實,你在南琮是自由身。在南琮私人籤的賣身契,南琮一律不認,在別的領地的賣身贖書也不認。那種契書在南琮就是廢紙。”
平孤的心情有些亂。
啊!原來她到南琮後,她就不是下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