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2章 亟需整治的腐敗

 否則,高昂的訴訟成本和繁瑣的訴訟程序,將會讓許多人望而卻步,無法為自己爭取應有的權益。” 

 劉言進一步解釋道: 

 “訴訟成本,尤其是期間的時間成本,這是一個非常關鍵的問題。我們不能讓人們在不斷地訴訟過程中,耗費掉大量的時間和精力。 

 想想看,如果一個案子一打就是幾年,那麼即使最後勝訴了,可是當事人可能已經為此付出了巨大的代價,甚至可能因此失去了生活的支柱。這樣的結果,顯然不是我們想要的。” 

 說到這裡,劉言想起了前世的很多案例,那些因為訴訟成本過高、訴訟程序繁瑣而未能得到應有權益的人們,他們的遭遇讓他深感痛心。 

 改善訴訟環境、降低訴訟成本,不僅僅是一個法律問題,更是一個社會問題,關乎到每一個人的切身利益,這是比治貪更重要的事。 

 “那貪腐問題和濫用職權什麼的你有什麼想法。” 

 “老爸,我覺得貪腐不是那麼難,關鍵是看國家有沒有決心,我就說一條,那就是: 

 英國的陽光法案是指官員所擁有的財產向公眾說明其來歷,以證實是合法所得和自己的清廉作風。只要所有的官員能做到,我相信能解決百分之90的貪汙。 

 另外還可以實行輪崗制度,對容易滋生腐敗的部門公務員實行定期輪崗,一般為3年,如發現違規行為立即調離崗位,當然對於一些極度容易滋生腐敗的部門,時間可以更短,像稅務局、招商局等等。” 

 劉言的對老爸意味深長說道。 

 “不錯啊,兒子,說的很好,現在計算機已經研製出來了,最近你應該沒什麼其他項目了吧。” 

 “沒有了啊,這段時間我打算休息休息,上上學。” 

 劉言被老爸轉移話題,弄得有些懵,老實的說道。 

 “好,這樣,從明天開始,你就到南洋政府的改革小組中學習一段時間吧。” 

 劉銘華給劉言最後安排了去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