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泉 作品

第一百四十八章 葉梓凌的心酸

張浩然不由得無語,“你們家裡人還真地是奇葩呀!”

葉梓凌留著淚說道,“我讀高中的三年,學費,學校替我免掉了,我的生活費都是在節假日,去附近的超市打零工賺到。

我從小喜歡唱歌。嗓子也很好。

有一次,我們班上的同學過生日,請我們全班同學去酒吧唱歌,我當時唱了一首歌,酒吧的老闆很喜歡,就讓我節假日在他們哪裡唱歌,唱一次,就給我一百塊錢。

就是靠著超市打工和酒吧駐唱,我才勉強支撐到了高中。

高考的時候,我什麼學校都沒報,就報了沿海省的音樂學院。”

考上音樂學院的那個假期,我沒有回家,就在各個酒吧駐唱賺錢,有時候,長的喉嚨都嘶啞了,才不得不休息兩天。

就這樣我掙夠了學費。

到了音樂學院,學習不像高中那樣忙碌了,我在平時就在各個酒吧去駐唱。

這時候,我家二叔的女兒到這邊來打工,她有一次跟著同事和朋友在酒吧玩,她認出了我,他打電話告訴我的父母,我父母還有我哥哥就親自找到了我的學校來鬧,將我辛苦在酒吧駐唱賺到的三萬多塊錢全都拿走了。

他們還要求我每個月必須要給家裡寄五千塊錢回去。

只要不願意,他們就會到學校裡來鬧!”

張浩然聽得氣憤填膺,說道,“你父母怎麼能這樣?平時對女兒不管不問,居然還來搶女兒辛苦唱歌賺到的錢,這也太無恥了點。”

葉梓凌繼續說道,“我哥到了快三十了,因為整天遊手好閒,什麼都不幹,再加上家裡窮,拿不出財力,所以,沒有那個姑娘喜歡他。所以, 到現在我哥還沒有結婚。

這次,好不容易一個寡婦同意跟我哥結婚,但是要二十萬的彩禮。我爸媽他們拿不出錢,就將主意打到了我的身上。

剛好這時候,一個人去我們家提親,給了很高的禮金,我父母就答讓我退學回去嫁人。”

“我去!”

張浩然氣得想罵娘,不過想起罵得人是葉梓凌的父母,又強行嚥了回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