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天的西瓜 作品
第三百三十六章 開脫責任
根據新通過的法案《未成年刑事修改案例第一百五十張第十三條》表示,雖然三名被告未成年,不具備負上刑事責任的客觀條件。
根據最新頒佈的新
法案規定,未成年人將不再享有法律上的特殊庇護,須為其行為負起相應的法律責任。
基於這一原則,現判決三位被告人各服刑六年。在此期間,他們仍有機會接受高等教育課程,並可在刑滿釋放後繼續報考高等院校。
然而,他們的犯罪記錄仍將保留,成為他們人生履歷的一部分。
具體的刑罰,本席將會根據三名被告的背景審查以及實際狀況去作出修改。
該案件不得上訴!退庭!”
書記員:““Court!”
在LunA酒吧,三名律師齊齊聚在一起,顯然,三個人都是同樣地心事重重。
柯東明看他們三個都那麼安靜,不禁站出來打圓場:““真沒想到,謀殺可以打成誤殺,總算可以給當事人一個交待了。
辛胡可與葉楓異口同聲地說:““我們本來的期待是,將謀殺改為傷人的!
柯東明連忙安慰著他們:““哎呀,這件事總有人要負責任的嘛。如果有人被判謀殺,有人只是被控傷人,那得多不公平。
反正你們的當事人都各懷鬼胎,急著為自己所做過的事情開脫責任……而且他們的下場也不算太慘了,坐牢還能繼續讀書,既不荒廢學業也沒有浪費時間,只是限制了人身自由而已。
他們都盯著柯東明看,她笑了笑,最後笑容消失了:““好吧,我不得不承認我不太會安慰別人,只會說事實。”
葉楓嘆息著說:““該說不說
,我們這宗案件恰巧成為了新通過法案的犧牲品。”
辛胡可輕描淡寫地說著:““這幾個孩子就算是可以繼續讀書,繼續接受高等教育,將來出來社會工作多半也是毀了,誤殺這個罪名要跟著他們一輩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