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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43章 秦始皇的功績總結(2)


第643章 秦始皇的功績總結(2)

還不待眾人消化,虞美人繼續放大招,應該說,她只是在正常敘述,可當這些政策落到實處的時候,樣樣都是大招。

[秦始皇與秦國國君一樣,奉行的都是“上農除末,黔首是富”的經濟政策,可以說,力圖讓“百姓當家則力農工”。

這啥意思呢,是指以農為本、重視農業、發展農業,同時限制工商業發展。

這種思想起源於商鞅,到秦始皇這裡算是延續下去,在漢朝發揚,說起來你們可能不信,這一直延續到清朝才結束。

真的,我能理解你們把皇帝制度延續下去,但儒家人接受法家思想真就這麼絲滑嗎,甚至發揚光大,以至於後面直接變成“士農工商”,乃至於你們還加了一些很新的東西,秦朝好歹還是“百姓當家則力農工”呢,後面進化成了奇技淫巧、“萬般皆下品,惟有讀書高”,你們是怎麼這麼絲滑的。]

各朝代眾人:???

啊這,是這樣的嗎。

不是,從虞美人透露的那麼多內容來看,這些東西到底是怎麼絲滑傳下去的。

???

……

[說回秦始皇在經濟上的一些政策,始皇帝在對商業有所抑制的同時,還制定了一系列有關法律,加強對手工業和商業的管理。

比如設立“漆園嗇夫”、“司空嗇夫”、“採鐵嗇夫”等職官,還制定了《工律》《工人程》《均工律》《效律》等法規。

可以說,秦朝法律在有效的保護合法商業活動的同時,明令禁止一切非法的經商活動,同時也規定,一些政府機構以及官吏、農民從事商業經營一律屬於違法行為。

秦朝法律對商品價格、保護公平交易也有嚴格的規定,拍不忘禁止走私就很厲害了。

《金布律》中明文規定了:除價格在一錢的小商品外,出售者必須明碼標價。

這點真的超級無敵好的好嗎,進貨幾毛錢的東西,花幾十塊錢了的大冤種是誰,我不說。

被雪糕刺客坑得,被迫花十幾塊錢買了的人是誰,我也不說。

那可都是血淚史啊,實在是太慘了。

《司空律》規定:糧食價格每擔三十錢,勞動力價格“日居八錢,公食者日居六錢”。

《法律問答》規定:其他國家的商販必須呈驗經營憑證,禁止百姓與非法的外商進行交易。珠玉等貴重商品不準賣給“邦客”、“旅人”等其他國家的商人。破獲的走私珠寶必須繳送內史,由內史酌情獎賞。

可以說,秦始皇嬴政一方面奉行重本抑末的政策,另一方面承認並保護大商人的社會地位。

例如烏氏倮以畜牧和貿易致富,“畜至用谷糧馬牛”。“秦始皇允許其“比封君,以時與列臣朝請”。

還有我們東西熟悉的巴寡婦清一家,靠開採丹穴致富,“擅其利數世,家亦不訾”。“秦皇帝以為貞婦而客之,為築女懷清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