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是欣寶 作品

第七十二章 釋奴

欣國人少地多,人口不夠,為了統治廣袤的疆域,不得不發揮女性的作用,否則只依靠男性國人,就會因為沒有足夠多的男性國人擔任官吏,以至於地方內政無人管理。

至於提拔平民擔任官吏,那是不可能的。

平民的文化水平遠不如國人,他們的治理水平遠不如國人,提拔男性平民,還不如任免女性國人。

世間總是充滿了不公。

【木】農莊內也是如此。

男人好色,女人又何嘗不是如此。

【木】莊主是一個女性國人,曾祖父是文公龍游的一個不受寵庶子,因為她的曾祖父沒有封地,所以她的祖父失去了宗室身份,降級成為國人,父親繼承國人身份後,唯一的兒子病死,所以國人身份就由她這個女兒繼承。

木莊主負責農莊內的開荒統計,累計開荒一百畝的奴隸,需要上報給司徒,由司徒宣佈恢復自由身,並授予五十畝田。

然而,奴隸們開荒多少,還不是她一句話的事。

一些相貌俊美的少年奴隸,就成了莊主的男寵,每天不幹活,卻能記錄開荒。

那些得罪莊主的奴隸,哪怕幹活再努力,也不會被記錄。

之所以不把得罪她的奴隸直接打死,是因為早在聖祖時期就有【十二金訂法】,十二金鼎法明文規定,國家奴隸時屬於國君的財產,殺害、殘疾國家奴隸,就是損害國君的財產,需要國家/國君進行賠償。

她只是這座農莊的奴隸管理者,而不是這座農莊的奴隸主,農莊的奴隸主是國君,她只是負責為奴隸主國君管理這些奴隸。

打個比喻,奴隸/民眾是羊群,莊主/官吏是牧羊人,國君/貴族是牧場主。

牧羊人只是負責為牧場主放羊,羊群的真正主人是牧場主,牧羊人沒資格擅自處死哪怕一頭羊,因為所有羊都是牧場主的財產。

雖然沒資格處死哪怕一頭羊,但作為牧羊人,偷偷虐待一某之看不順眼的羊,還是可以的,牧場主一般也不會在乎這種小事。

這就是統治者可以漠視官吏殘害百姓的原因,跟牧場主漠視放羊人的一點小任性是一個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