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時代之巔 作品

第2176章 合作標杆


                 接通了任羽辛的電話,先是過年問好。

  然後才說了關於跟科樂美合作的情況。

  任羽辛道:“大框架基本都談成了,跟我們之前的預想差不多,條件甚至還要更好一些……說真的,我覺得在日本這邊談合作,比在港臺、韓國那邊還容易。現在就只有一點細節需要推敲,我覺得還是很重要的。”

  周不器問:“是什麼?”

  任羽辛道:“暢遊可以拿到電腦、平板和手機端《實況足球》的開發權。談判難度比預想中的要小,也許我們可以爭奪更多的其他形態的版權。”

  周不器低頭看了一眼手裡打印出來的這份材料,“就是第6條唄?”

  如果是《實況足球》的其他形態的版本開發,原則上由暢遊和科樂美雙方共同完成,收益分成還是五五開。

  這的確有些問題。

  《實況足球》的版權,終究是掌握在科樂美的手裡,就會更有主動權。

  一旦暢遊把《實況足球》搞火了……

  說不定科樂美就不願意跟暢遊合作了,就想自己吃獨食了。

  電腦、平板和手機三個平臺上的遊戲,暢遊是拿到手了,這是巨大的市場,蘊藏著巨大的經濟收益。

  可是,誰知道未來會不會出現新的遊戲形態?

  比如vr遊戲。

  如果將來要推出一款vr版的《實況足球》,那版權還是歸科樂美所有。

  原則上是科樂美跟暢遊共同開發,開發出來後收益五五分成。可未來的事真不好說,一旦《實況足球》的品牌真的火爆全球了,科樂美可能就會想盡辦法打破原則,就自己去單獨開發vr版《實況足球》了,坐享全部收益。

  任羽辛道:“對,就是核心框架裡的第6條。這裡的原則,指的是由暢遊採購的足壇裡的知識產權。暢遊會從國際足聯、歐足聯和五大聯賽裡採購相關的授權,並共享給科樂美去開發主機遊戲版的《實況足球》。如果未來科樂美想要單獨開發其他版本的《實況足球》,他們卻沒有暢遊共享的知識產權,就只能跟暢遊合作,共同開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