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時代之巔 作品

第2343章 我可不歲月靜好

  對公司的拆分,主要是兩種模式。

  一種是全拆。

  比如A公司有三個股東甲乙丙,分別持股60%,20%和20%。要把旗下的業務分拆出去成立B公司,那B公司就跟A公司無關,B公司的這三位股東的持股也應該是60%、20%和20%,如果再吸引了新的股東,就按比例稀釋股份。

  如果是控股類型的拆分,就會影響到小股東的利益。

  A分拆出了公司B,如果A控股持有B公司51%、60%或者90%的股份,那麼B公司的話語權就完全由A公司說的算。

  而A公司由持股60%的大股東甲說的算。

  也就意味著甲成了B公司的實在話事人,B公司就跟乙丙兩個A公司的小股東以及B公司新引進的小股東沒有權力上的關係了。

  甲就可以通過控制A來控制B了,如果以後B公司再有業務上的拆分,就可以通過B來控制C,通過C來控制d……

  還不僅是公司權力對小股東的剝奪,還有利益上的損害。

  這種控股型的拆分法,往往子公司的價值會得到釋放,而母公司價值會被低估,這樣導致子公司的價值釋放跟母公司小股東無關。

  所以在歐美國家,為了保護小股東的利益,大公司就算拆分,往往也是全拆的模式,而不是這種控股的拆分法。

  過段時間,周不器要去美國找卡爾·伊坎,跟他談談推動paypal從易貝中拆分出來的計劃。paypal並不是易貝的全資子公司,是被易貝控股,擁有絕對的話語權。這既損害了易貝的小股東利益,也損害了paypal的小股東利益。

  其實也是這樣的情況。

  易貝的小股東手裡沒有任何paypal的股票。如果全拆了,易貝持有的60%左右的paypal的股份,就會全部地分享給易貝的所有股東,小股東才能直接受益,才能獲得易貝的股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