萬里秋風 作品

第一百四十四章 不要我了


                 大年初一,王推官一家告辭了,雖然王迎香百般不願,但實在也找不到理由繼續住在蕭府了。

  她惱恨的看著一臉幸災樂禍的張雲清,憤憤不平的嘟囔著:“憑什麼她就能繼續住呢?”

  只有離得最近的王家娘子聽見了她的嘟囔,忍不住嘆了口氣。

  “香兒啊,張姑娘的父親是蕭大人的合夥人,又是結拜兄弟。有這份關係在,張姑娘就是在走親戚,任誰也說不出什麼來的。

  可咱家和蕭大人家不過是鄰居,住久了讓人家笑話。”

  “怎麼會不過是鄰居呢?我可是有契約的,是蕭公子買的我。”

  王家娘子實在聽不下去女兒的言論了,狠狠掐了她一把,把王迎香掐出了眼淚。

  蕭風送他們三口人到大門口,從身上掏出準備好的紅包來。

  “過年了,這個就當是給王姑娘的壓歲錢吧。”

  王迎香臉一紅,想說自己長大了,而且和蕭風是一輩兒的,不該他給壓歲錢。

  王推官咳嗽一聲:“香兒,蕭大人的好意,給你就拿著吧。”

  王迎香接過紅包,打開一看,裡面有一兩銀子,還有一張紙。掏出紙來展開,居然是那張賣身契。

  王家娘子和王迎香的賣身契,一式兩份,他們自己手裡有一份,蕭風手裡有一份。

  這是賣身契的規矩,其實賣家手裡那份有沒有無所謂,因為買家這份才是主張權利所必需的。

  只要賣身契在蕭風手上,就是將來老王發達了,當上當朝首輔,王家娘子和王迎香,也只能是蕭家的奴僕。

  這就是這個時代的規矩,看似荒謬,但人人認可,決不能破的規矩。

  老王心裡早有預料,蕭風是不會扣著這份賣身契不放的,但見蕭風如此輕易的就還給了自家,還是十分激動。

  “大人大恩大德,王家永世不忘,若有能為大人效力之事,王順赴湯蹈火,萬死不辭。”

  王家娘子也激動的抹著眼淚,心裡一塊石頭總算是落了地。

  實話說,過去這些日子,雖然蕭風一直安慰她們不要怕,她仍然有些不踏實。

  萬一丈夫出不來,自己和女兒無處可去,也只能在蕭府當一輩子奴僕了。

  王迎香把那張紙攥得緊緊的,忽然抬頭看著蕭風,毛嘟嘟的大眼睛裡和她娘一樣也滿是淚水,但性質卻似乎有些不同。

  “蕭公子,你這是不要我了嗎?”

  一言既出,四座皆驚。前來送行的張雲清張大了嘴,就像被人掐住了脖子一樣,緊張的看看王迎香,又看看蕭風。

  巧娘猛然抬頭,卻是看向王家娘子,想看看她會如何面對這個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