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神:平平無奇文化人 作品

第385章 後續打算

  對於璃月來說,曾經的主權是掌握在巖王爺手中,但現在的主權不在七星、不在專制政府而是要在人民手中。

  而“主權在民”最重要的一個表現就是誰在掌握立法權。立法權在誰的手裡,誰就擁有了國家的最高地位,就決定了怎麼樣的生活狀態。

  這也是為什麼蘇均會選擇盧梭的《社會契約論》的原因,不只是因為盧梭在《社會契約論》中強調的“主權在民”,更重要的是《社會契約論》是“自然法精神”的一個基本代表著作。

  現在蘇均要做的就是用《社會契約論》引出這種“自然法精神”,只要有了這種“主權在民”、“天賦人權”的基本觀念,蘇均也才可以為現在的璃月鋪設一條道路。

  對此,蘇均早就想好了下一本作品——孟德斯鳩《論法的精神》。

  不為其它,蘇均最看重的是“把權力關進籠子裡”,其與“主權在民”才能更好的相輔相成。

  可以說,在蘇均的構想中,只要把《社會契約論》和《論法的精神》結合起來才能在提瓦特有基礎卻又不越界的構建出一個“現代化的國家”。

  至於為什麼不直接上《宣言》、《馬列》,蘇均自然有自己的顧慮,那就是神的存在,或者說是其它六國神明的存在。

  刨去巖王爺仙逝的因素,其實提瓦特七國的國家形式經過千年的發展已經很完美了,也是蘇均之前對於根本性改變沒有絲毫興趣的原因。

  但現在巖王爺離去,蘇均自然要有所動作,可這動作也不能太大,因為他無法確定其餘六神的態度。

  所以他才會選擇這兩本比較符合提瓦特現狀的理念書籍來打頭陣,畢竟他蘇均不可能把神拉下來,如果拉不下來那一切都將免談。

  神允許你這樣做你才能這樣做!

  這就不得不說到提瓦特國家的本質“神庇護人,與人訂立契約建立國家”,而眾所周知,在契約中作為尋求幫助的人從來沒有主動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