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司馬黃巢 作品

第267章 路燈景觀

  “算必準,除夕剛剛過,若是今年除夕之夜,你來說這事,那確實是為百姓著想,但現在,在此時此刻,你的這句話,不適合。

  現在的慶典活動,是為了歡迎百姓的到來,讓他們能夠產生歸屬感,認為此次離開故土,背井離鄉,西遷至我風都領地,值得,而特意準備的一次活動。

  我們在他們進入我風都領地之後,不但沒有從百姓身上得到一個銅板,反而慶典活動的一些材料,如田鼠、山豬、竹筍等等,他們願意出售,我風都領地方面進行購買,當場交清貨款,從未拖欠。

  如此行為,算必準,你還是如此斤斤計較,又何必自欺欺人,讓百姓來我風都領地?”

  “算必準,記住一句話,只要百姓能夠吃飽喝足,有衣服可以禦寒,有房屋可以遮風擋雨,他們又豈會關注其它方面的事情?”

  “算必準,如今的事實,已經擺在面前,在吃飽喝足之後,百姓們選擇了回家,進入溫暖的被窩,而只有一小部分百姓還選擇留下,繼續享受慶典活動所帶來的精神享受。

  算必準,百姓已經做出了屬於自己的選擇,你又為何如此操心,事事都想著要如何如何。

  算必準,既然你如此在意百姓,以算必準你的能力,可不應該在我風都領地,而是朱金皇朝,或者李晉,他們的存在,才能夠解決你所希望得到的結果,而不是風都領地。”

  雲啟對於算必準的行為,十分反感,從這段時間的接觸,算必準對苦城各方面的管理情況分析,算必準必不是常人,若真為百姓著想,便不會是今天晚上的情況,他也不會來到風都領地了。

  “呵呵呵!雲啟,那是什麼?”彼岸見現場的氣氛不好,而云啟似乎對於算必準的行為不滿意,指了指路邊的一根細長的物體,開口問道。

  “彼岸,是路燈,在一些地方放置,也可以稱之為景觀燈,它們存在的意義,是為了夜晚而服務,與天上的明月相互配合,為路過的行人服務,讓他們不受夜晚黑暗的困擾,從而能夠做自己想要做的事情,如秉燭夜談、夜下閱讀、林蔭賞月等等。”

  “這路燈,應該從現在開始,正式亮燈了吧,未來,夜晚之下的不夜城,即使是無月之夜,同樣不用擔心黑夜的問題,有了這路燈,趕夜,必不是問題。”雲啟順著彼岸所指引的方向看去,那是已經被點亮的路燈,便開口介紹路燈的基本用途。

  “這路燈。老大,據我所知,這種類似的景觀,只有三座城池擁有,不夜城,苦城和風都,而其它城池,雲都的情況,我不瞭解,包括審判之都在內,似乎都沒有,為什麼?”

  青歌作為特殊存在,對於風都領地的具體景觀地貌,是在場四人之中,最瞭解之人,因此,他所說話語的準確度,遠遠高於雲啟。

  “青歌,道理之簡單,你們已經聽了不止一次,苦城一路,歸我風都領地管轄,自然是需要為未來佈置了。

  雲都,你們是聽到的,但即使是我,至今也未見過那雲都位於何處,是否如你們所瞭解一般,與苦城一路。

  而那審判之都,只有正規軍人方可入內,可惜了,我不是,所以,同樣也沒有進入過,其內部的具體情況,我也不知道。

  風都,作為我風都領地的主城,佈置方面,自然多了不少心思,存在路燈,並且比我們現在所看到的不夜城路燈景觀更漂亮,也屬於正常之事。

  苦城,只要有百姓聚集之處,存在百姓人家的村莊,一般都有一兩盞路燈做伴,並且包括這不夜城在內,這些路燈,景觀燈等等,只要屬於公共設施,全都屬於免費使用,其所使用的規則、條件、方法等等,均歸我風都領地所掌控。

  一旦出現被有心人員故意損壞,懲罰措施,在城池公共設施條例方面,有相關的獎懲措施,作為法律法規依據。

  作為夜晚的照明之物,除了這路燈、景觀燈等室外公共設施之外,還有室內民用設施,它們與那蠟燭一般,提供夜晚照明之用,居住其中的百姓,可以選擇多種夜晚照明方法,如蠟燭、夜明珠、室內電燈等等,一旦百姓選擇室內電燈,便要收取相應的電燈費用,具體如何收取,有相應的規章制度,收費標準,有需要,可以與工作人員處進行詢問。”

  “青歌,不夜城雖然與苦城不是一路,但其特殊的城池規劃,決定了我風都領地在此城同樣設置了路燈等這種新型照明方式,目的也是為了不夜城而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