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北YHK 作品

第26章 胡家老太爺被困滎陽城

 董家則辦理土地手續後按胡心敬所點龍穴以及提供的圖紙開始修建陰宅,外圍、內圍……修到主墓室時結果挖出了一座古墓,此地已經有主了!

 消息傳出滎陽城轟動,經考證是滎陽城四大家族之首的潘家第三十二世祖的墓穴,這等於楊家挖了潘家的祖墳,雖然之前潘家也記不得自己有位老祖在一千多年前埋在這裡了,查閱族譜該老祖無子自他那裡絕了後,但是往上說起來同根同源啊,加上原本潘楊兩家很不對付,於是潘家告楊家掘了他家祖墳,掘人祖墳是要杖一百,罰一萬金幣,流放三千里的。

 楊家接到潘家的狀紙後慌了,將胡家老太爺告了,看穴不準誤導楊家挖了潘家的祖墳,同時楊家表示那塊地原本無主,他家是辦理了購地手續的。

 於是楊家家主和胡家老太爺都被滎陽郡城主府關押了,待查明情況判決。

 滎陽城主府一審判決胡家老太爺替人尋龍穴學藝不精誤點吉穴於潘家祖墳上,至使楊家誤挖潘家祖墳,判杖五十,罰五千金幣,流放三千里,念其年邁可以罰代刑,罰款五千金幣。

 楊家雖屬被陰陽師誤導,也辦理相關手續,但是畢竟造成了挖掘別人祖墳事實罰金幣五千,停止修繕陰宅並將之恢復,同時收回楊家辦理的手續。

 潘家祖墳久遠長期無人祭奠打理,相關土地手續丟失已無法證明對該墓地的擁有權,該土地仍然歸公屬滎陽城主府公有財產,限令潘家百日內將其先祖遷墳移葬。

 另:鑑於所葬之人已無五代內直系子孫後代,胡、楊兩家所交罰金一律充公入城主府官庫。

 三家聽後均表示不服。

 首先胡家不服。

 其一,這塊地原本是無主的官家之地,為人看風水尋龍脈是本分之事,並沒有挑唆楊家去挖潘家的祖墳;

 其二,所謂潘家老祖墳地,一千多年都沒人管了,已經屬於將老祖拋屍荒野的性質了;

 其三,既然官府允許了楊家建陰宅並辦理了土地手續,那麼官府賣了埋葬潘家先祖的墓地算不算侵權,胡家老太爺犯的和官府一樣的失誤,事前不知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