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夏林檎 作品

第689章 我叫鄭應雄

  他能怎麼狡辯呢……?他根本狡辯不了。

  因為那幾張飯票其實不是他偷的,是我偷的。

  我趁著課間無人,將那幾張飯票偷來之後悄悄地放在了他的桌洞裡。

  丟飯票的女孩發現自己桌洞裡的飯票不見了,在這堂班主任的課上忽然打斷了她的講課,站起身開始嚎啕大哭,在搞清楚了原因之後,班主任便讓所有人把雙手背在背後,由她來檢查每個人的桌洞和書包。

  和我預料的一樣,我同桌被發現了。

  老師罵他罵得非常難聽,我渾身都在發抖,因為我知道,她罵的人不是許家華,而是我。

  我也不想偷東西,我將來不想蹲牢獄,但我希望學校把同桌開除,他不是個好人。

  他會問我要錢,會拿鉛筆扎我,如果我不聽話還會用拳頭打我。

  可是老師根本就不管,她每次都說“同學間要好好相處,他怎麼不欺負別人哦”。

  我沒有辦法了,我不想每天都捱打,我也不想把自己的午餐錢都給他。

  我家裡同樣買不起三塊一張的飯票,每天吃飯的錢只有一塊五角,可他每天都要問我要五角!

  不買飯票的同學已經很惹老師討厭了,這一次我絕對不能被發現,否則我一定會被老師打死的。

  但是……我從來沒有想到嫁禍別人的感覺會這麼難受。

  我低著頭強忍著眼淚,我以為同桌被罵的時候我會很開心,可是一點都沒有……

  我很害怕,但更多的是難過。

  後來我才知道,偷同學飯票根本不會被學校開除,班主任讓他當著全班同學的面跟丟飯票的女生道歉,然後叫他接下來的兩天都只能站著聽課。

  看起來是同桌受到了懲罰,可其實我才是最痛苦的那個。

  我偷了東西,又陷害給了別人,看到同桌吊兒郎當的站在那裡,我知道該被罰站的人應該是我,該道歉的也應該是我。

  一直到了放課後,我的心情都沉重無比。

  當天晚上我回到家,阿爸又喝醉酒,他像往常一樣和阿媽吵了一架,家裡的盤子杯子全都摔碎了。

  阿爸四仰八叉地躺在沙發上打呼,阿媽沒在家,估計又出去打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