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神醫:雄霸上海灘 作品

第711章 鉅額負債

  “葉總督能夠承擔債務並收購漢冶萍公司,我很高興,終於可以放下這副擔子了!”

  葉長青問道:“我希望盛公跟我說句實話,到現在為止,漢冶萍公司一共總負債多少?”

  盛杏孫說道:“1911年的時候,漢冶萍公司的華洋總負債是3268萬元,其中欠日本人的債務高達1721萬元,這兩年經營不善,但也償還了400萬元,去年向日本人再借款1500萬,900萬用於償還舊債,所以到現在為止,漢冶萍公司總負債是3468萬元!”

  葉長青倒抽一口涼氣,“這麼說,其中日本人的債權佔比高達2321萬元?”

  “是的!”盛杏孫點頭說道。

  葉長青皺眉說道:“我聽說你們是以漢冶萍的全部財產做抵押才向日本人貸到款的,這麼做難道沒有被其他債權人阻攔嗎?他們會同意,這明顯是侵犯他們的債權利益啊!”

  盛杏孫連忙說:“不不,葉總督理搞錯了,不是以漢冶萍公司的全部財產做抵押,是作為擔保品,做擔保品和做抵押是有本質上不同的,抵押的話就不能進行售賣和不能再以此作抵押向其他人借款,而擔保品有很大的自由度,是可以再向其他人借款的,畢竟漢冶萍公司可以源源不斷的產出煤礦和鐵礦石、生鐵和鋼材!”

  葉長青聽完不由點了點頭,他又問道:“這3468萬的債務,除了2321萬是屬於日本人的債權,剩下的債權人都有什麼人?”

  盛杏孫說道:“剩下1147萬的債務大部分是欠德國人、英國人和比利時人的,少數是國內商人的,當年我們先後向英國公司和比利時公司分別借款50萬英鎊和400萬法郎,後來又向德國禮和洋行先後借款400馬克和300萬馬克,利息分別是5釐或6釐,不過這些年陸續把英國人的50萬英鎊連本帶利息都還清了,就還剩下欠德國人和比利時的900萬元以及國內商人的247萬元本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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