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11章 (中) “擁護”帝國軍的方式


                 恩馬甚至是被迫和帝國的軍隊攪和在了一起。

  3227年,在方令城,這裡是有著帝國最大的軍火工廠。在周邊辦農莊、養殖場的恩馬一開始並沒有打算,這幾年去那裡擴展業務,因為自己並沒有軍方渠道。

  恩馬顧慮:“我都和城市裡面造反派聯繫了,這個,再和軍方聯繫,那麼豈不是從脅從變成主謀了,風險太大,太大。”

  但是在八月,這裡軍方主動找上來了。

  在方令城十五公里外的農業合作區,一位帝國上校直接走進了紅磚瓦房中。

  這位大爺將帽子,朝著青工協的辦公桌上(恩馬搞的組織)一摔後,氣勢非凡的讓負責人出來見面。

  當時負責人趕到後,這位上校將一個綠皮木頭箱擺在桌子上後放話:“就這些東西。你要不要吧?!”

  裡面打開一看,好傢伙,三把盒子炮式樣的前沿戰壕衝鋒槍,以及一盒一盒二環子彈,以及三環破甲子彈。

  對於這突然送上門來的東西,負責人當然是不敢怠慢。所以恩馬趕過來了,自稱“鄉紳”(俗語地主老財)。

  恩馬看著這,滿滿當當的帝國禁品,那是頭大的很。自然是不敢直接收下來。

  恩馬心裡:萬一這是帝國釣魚怎麼辦?當即就推回去,然後送了一箱酒,三箱子的袋裝方便麵給這位好漢送過來。

  這位帝國軍官領了東西就要走,但恩馬把他擋住了。

  恩馬:“至於這些東西”(恩馬指了指這些物資)“小店不敢收,您還是帶回去?”

  這帝國軍官瞥了恩馬一眼,鬍子抖動道:“你怕個甚,這東西放在你這,你要也得要不要也得要,而且明天我就派人,讓你運出去。咱們一手交錢一手交貨。”

  當天晚上,恩馬帶上幾個可靠的人,連夜把東西給埋了。

  衛鏗:我還沒準備造反,作戰的力量還沒有訓練,這東西留在這裡,上層大人物不允許,這留在這兒,就是指控的“鐵證”。

  …“想要”,但是得確定一下是否“燙手”…

  兩天後,恩馬親自開著皮卡,帶著十五輛皮卡組成的車隊通過城市的封鎖卡哨,

  直接一路暢通無阻把“食品,乾果”之類的物資送到了方令城(軍事要塞),同時見到了這位上校。

  這位上校檢驗了一下恩馬的貨物後,拍了拍恩馬肩膀說道:“很好!”

  然而這一車物資,那是激發起了方令城這個軍事要塞內的士氣!

  這個城市內各種軍工產品都不缺,就是缺乏食物物資。

  當那個塞給恩馬武器彈藥換物資的膽大校官回來後,立刻被其他幾個軍官堵住了,這吃香的喝辣,要塞內的弟兄自然不落下。這裡一個口子算是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