披甲莽夫 作品

第141章 陽謀 找死

“到了長安城那邊一切小心。”李朝宗道:“若事不可為就先回來,我們從長計議。”

路朝歌默默的回到了自己的小院,將房門關了起來,這次他去長安城必須要隱蔽,至少在辦完事之前,他的行蹤絕對不能暴露。

路朝歌從床下的一個木箱內拿出一身破舊的衣服,又將衣服用剪刀剪出一個個大大小小的窟窿,然後用碎步將衣服縫補好,再用剪刀剪出窟窿,然後用破布縫補上,如此反覆了數次,才算是把乞丐服弄好。

路朝歌打來一盆水,裡面裝著泥土,隨後路朝歌脫了衣服將自己從上到下用泥土塗滿了全身,又是反覆了幾次,才將自己弄得頗為狼狽。

路朝歌之所以這麼做,就是為了混進長安城,他不敢小看這個時代的密探,這些密探的能力絕對不是開玩笑的,他可不會傻到以為弄個斗笠一帶,整個面巾把臉蒙上,就能糊弄過那些密探的視線。

那隻能糊弄傻子,而不是那些密探。

孫家人現在恨不得生吃了路朝歌,那些監視路朝歌的密探豈能認不出來路朝歌?不敢說路朝歌化成灰都能認出來吧!至少路朝歌戴個斗笠蒙上面巾,那些密探能夠一眼就認出路朝歌來。

直到晚上吃飯的時候,一家人都沒看見路朝歌,李朝宗叫人去喊路朝歌一聲,可僕人回來的時候只拿了一張紙,上面寫著‘我去長安了,勿念!監視家裡的密探不要動,讓他們在那盯著就是,誰來找我就聲稱我病了。’

李朝宗沒再說說話,默默的開始吃飯,他這一下午都沒離開家,整個李府的防備也是周密,可愣是沒有人發現路朝歌是從哪裡離開的。

在定安縣往長安城去的路上,路朝歌拄著一根不知道從哪裡尋來的木棍,藉著月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