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劍心 作品

第41章:鎧甲之爭

    +1大型鏈錘,基礎傷害2d6+1,大如西瓜的實心鐵錘上突起許多尖刺,可以同時造成穿刺和鈍擊傷害。

    帶刺的大錘,有點像武俠小說裡的“流星錘”,只不過錘頭和握柄之間的鎖鏈比較短,大約5尺長,屬於一種另類的連枷。

    費弗爾的還有一面+1防彈大盾,除了提供3點防禦,盾牌上還恆定了2環法術“防護箭矢”。

    高飛的手槍並非附魔武器,幾乎不可能擊穿這面防彈大盾,但是“灼熱射線”之類的射線魔法不受影響。

    傑克·費弗爾身上等級最高的裝備,就是那套+1加速秘銀板甲,防禦+10。

    秘銀鍛造的重甲,分量只相當於一套中型甲冑,不像普通板甲那樣會降低穿戴者的移動速度,還能激發10輪“加速術”。

    因為這套鎧甲,在決鬥之前,文德斯先生還向裁判發出了抗議。

    這套鎧甲是文德斯家族的傳家寶,原本陳列在二樓的藝術品博物館裡。

    文德斯先生是個文人,用不上這套鎧甲,只是當成收藏品,經不住前任妻子呂蓓卡的軟磨硬泡,就把這套鎧甲送給她的表哥傑克·費弗爾。

    當時他以為只是親戚間的饋贈,沒有放在心上,直到呂蓓卡與表哥偷情懷孕的醜聞曝光,這件事的性質就變了味。

    自己的傳家寶,穿在妻子的情夫身上,與自己的代理人決鬥,哪個當丈夫的忍得下這口氣?

    文德斯向裁判嚴正申明,自己有權收回被不忠的妻子及其情夫竊取的財產,也就是那套“+1加速秘銀全身甲”。

    “我可敬的勳爵,呂蓓卡·文德斯在世的時候還是您的合法妻子,而當她將這套鎧甲以禮物的名義贈送出去,您並沒有反對,所以法律恐怕不能支持您收回這套鎧甲。”

    裁判為難的解釋道。

    柯爾特法官在場邊聽見爭執,忍不住職業病發作,插了句話:“裁判先生,請允許我提醒您,當時文德斯先生並不知道費弗爾與他的妻子私通,受了矇騙,這屬於盜竊和轉移夫妻共同財產,我認為文德斯先生有權追回自己的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