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劍心 作品

第17章:報案

    就拿司法領域來說,在得到教會官方認可和公證的前提下,運用神術獲取的證詞和證據,在司法上是有效的。

    在這方面應用最廣的兩個神術,就是3環“通靈術”和5環“通神術”。

    前者可以讓死人開口說話,提供第一手的證詞;後者則能請真神降下啟示,裁斷一件證據是否可信,一段證詞是否屬實。

    瓦雷斯世界的真神不止一位,每一位真神都有各自的牧師,但是在神聖亞珊帝國,只有太陽神陪羅的牧師施行的“通神術”,能夠獲得法庭認可——這就是國教地位在司法實務層面的體現。

    異端和異教徒經由“通神儀式”獲得的情報,通常不能作為法庭上的呈堂證供——這樣得來的證據或許是可信的,然而政治不正確,也是白搭。

    露易絲點燃香爐,潑灑聖水,就在局長辦公室實行“通神儀式”。

    “戈登先生,接下來您可以提三個問題,我來用硬幣占卜,通過硬幣的正反面組合,顯現吾主的意志。”露易絲對警察局長說。

    詹姆斯·戈登放下菸斗,搓了搓手,提出的第一個問題就單刀直入:“奎恩小姐,我想知道,血錨幫的老闆是不是小盧卡斯?”

    露易絲拋出兩枚硬幣,都是正面朝上。

    答桉是肯定的。

    戈登局長嘆了口氣,接著問:“既然小盧卡斯真的是血錨幫的幕後首領,怒濤海盜團的盟友,那麼他故意劫掠在自家公司簽下保單的船,大肆宣揚照單理賠,想必目的在於營造誠實守信的公眾形象,實則左手倒右手,兩頭通吃?”

    露易絲再次拋出硬幣。

    兩枚硬幣,叮噹落地。

    占卜結果,還是一律正面朝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