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公子阿寶 作品

第0413章 法外逆徒(求月票)

把安小曦趕走了之後,郝運拿起一個牛皮袋,撕開之後裡頭就是他的法律英語證書(lec)。

之前考下來的,三個月才下證。

【恭喜宿主,獲得《法律英語證書(lec)》證書,可存放屬性350點】

【恭喜宿主,獲得證書寶箱(中品)】

【打開寶箱】

【恭喜宿主打開證書寶箱(中品),獲得智慧+5(永久),論文《精神病辯護制度硏究——基於美國精神病辯護制度的思考》。】

不錯不錯,給加了5點智慧,這東西非常的有用。

郝運覺得自己距離聰明人又近了一步。

而且還給了一篇法律相關的論文,但是特麼的為什麼是“精神病辯護制度”。

系統你粗來,給我嗦清楚。

可惜,系統根本沒有任何反應,這廝不是不會說話,一開始相遇的時候它是能說話的,現在大部分時間都保持沉默。

郝運總覺得它在嫌棄自己。

不過有總比沒有好,這篇論文兩萬多字,比不上之前那一篇的篇幅,但也算是很不錯了。

質量方面郝運覺得“自己”寫的頭頭是道。

估計會是一篇不錯的論文。

下次去拜訪陳星良的時候帶著過去請教,也算是再刷一波“好感度”。

郝運學法為的是保護自己。

難免會有保護“過度”的事情發生。

這些法學家最討厭的就是“玩弄”他們參與制定的法律,到時候說不定要清理門戶。

陳星良在他的論著裡有句話說“刑法是一種不得已的惡。用之得當,個人與社會兩受其益;用之不當,個人與社會兩受其害。因此,對於刑法之可能的擴張和濫用,必須保持足夠的警惕。不得已的惡只能不得已而用之,此乃用刑之道也。”

這句話裡多次出現“當”這個字,他很顯然是不贊同“過度”。

所以,郝運得多給自己增加一些籌碼。

都還沒入學呢,就已經搞出來兩篇論文了。

這樣即便他偶有小錯,陳星良也不捨得放棄他,反而會更努力的要教導他走上正道。

不然還得擔心他投奔其他沒啥底線的法學大佬一起同流合汙。

簽唱會還要再等幾天。

張季中倒是很樂意看到郝運和安小曦一起舉行粉絲見面會。

不過他以劇組的錢已經快花完了為由,只願意花五十萬贊助郝運說的五場,而不是郝運要求的一百萬。

最後兩隻狐狸經過一番討價還價,定下了八十萬的價碼。

雖說電視劇和電影不一樣,電視劇的宣傳主要靠的是播放平臺,和片方關係不大。但是這樣花八十萬為電視劇做宣傳,並不意味著張季中是個傻子。

他精明著呢。

電視劇熱度高,他才能把電視劇賣出高價。

要不然他何必從一開始就各種炒作,又不是閒的蛋疼。

可惜,這麼精明的人還是被郝運給擺了一道。

倒不是說郝運不宣傳《神鵰俠侶》,他和安小曦這一對“俠侶”只要有熱度,就一定能夠起到宣傳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