湯湯哩哩啦啦 作品

宋朝為什麼不能吃狗肉?


  狗肉,很久很久以前就進入了中國人的食譜。早在先秦之時,中國人就將家養的狗分為三類:“一曰守犬,守禦田舍;二曰田犬,田獵所用;三曰食犬,充庖廚庶羞用。”所謂“食犬”,即今人所說的“肉狗”。不過那時候狗肉非常珍貴,只有貴族才享用得起,《禮記》說,“諸侯無故不殺牛,大夫無故不殺羊,士無故不殺犬豕,庶人無故不食珍。”狗肉是士以上的貴族才有資格享受的美味。當時的天子也以狗肉作為嚴肅的祭品,這從漢字“獻”的造字結構便可看出來,“犬”字偏旁即表示以狗獻祭的意思。

  到秦漢時期,食狗之風大盛,狗肉從貴族的食譜擴展至平民的餐桌。劉邦的馬仔樊噲,發跡之前就是市井中的屠夫,以屠狗為營生,“時人食狗,亦與羊豕同,故噲專屠以賣之”。相傳劉邦特別喜歡樊噲烹製的狗肉,因此留下一道名菜,叫做“沛公狗肉”。根據漢朝人的記述,“中者屠殺羊狗,鼓瑟吹笙;貧者雞豕五芳”,狗肉的品位要高於豬肉,中產階級才吃得起狗肉,窮人只能吃豬肉與雞肉。

  不過隋唐之後,狗肉已經退出漢族人的主要食單,在中原家庭的餐桌上,豬肉與羊肉才是最常見的肉類。這裡的原因,主要有兩點:一是可供人們食用的肉類已經比較豐富,肉豬、肉羊的養殖業得到空前的發展,人們在一般情況下不再需要將狗當成食用動物。二是佛教與道教的倡導,佛教禁止信徒食用狗肉;道教也稱“以犬為地厭,不食之”,受這些宗教思想的影響,人們也自覺不吃或少吃狗肉。

  在這一時代背景下,北宋崇寧年間(12世紀初),朝野發生了一場要不要禁止民間食用狗肉的政策爭辯。

  話說崇寧初年,有一個叫做範致虛的官員,向宋徽宗提出一個立法建議:“京師有以屠狗為業者,宜行禁止。”即提請朝廷取締京師的肉狗屠宰業,其實就是禁止民間食用狗肉。

  範致虛為什麼要提這個建議呢?原因比較奇葩,“十二宮神,狗居戌位,為陛下本命”,意思是,宋徽宗生肖屬狗,所以狗不宜被宰殺、食用。幸虧徽宗皇帝不是屬鼠,要不然宋朝的貓都要失業了。

  但宋徽宗覺得範致虛的提議非常有道理,“因降指揮,禁天下殺狗”,下了一道詔書,禁止天下人屠狗。並賞賜了範致虛,“賞錢至兩萬”,範愛卿能想出這麼有創意的建議,當賞!

  然而,“食狗禁令”發下來,朝野譁然。因為宋人雖然並非以食狗為樂事,但食狗畢竟不是華夏的飲食禁忌,市井間也不乏吃狗肉之人,屠狗還是一門正當的營生。現在朝廷突然禁止食狗,不但妨礙了市民的口腹之慾,也侵犯了經營狗肉的飲食店的利益。所以當時的輿論都反對“食狗禁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