湯湯哩哩啦啦 作品

殘忍無情的中國古代姬妾制度


  中國古代的姬妾制度,堪稱世界奇觀。此一制度,打從母系氏族消失那天起,便開始萌芽,然後茁壯成長、勢不可擋。

  用現代人的眼光來看,中國式的“姬妾制度”,是一種極度沒有人性、極度殘忍無情的制度。因為它將“階級”帶進了家庭、帶進了同床共枕的人兒、帶進了手足之情中間,強行把血脈相連的一家人分成了壓迫和被壓迫的兩類。這實在是對人性莫大的嘲諷。光從制度含義來講,姬妾制度連阿拉伯國家的“四妻制”都不如。不能不說,這是“仁恕”之道背後的黑色幽默。

  其實中國古人很早就對姬妾制度提出了異議。《易經》言:“二女同居,其志不相得,曰革。”

  然而,遠見卓識和人性平等,強不過享樂主義和獨裁專制,姬妾制度仍然存在,並且發展出了一套完整的規矩。

  現在很多人都說,中國古代是“一夫多妻制”。這話錯了,如果你當真生在古代而說這句話,一定會被人目為不守禮法之徒。中國古代,仍然是一夫一妻制,姬妾是不能算做合法配偶的,如果一定要說,那就只能是“一夫一妻多姬妾制”。

  氏族社會時期,國中有“媵制”,這是一種氏族首領才有資格實行的婚姻制度。即女兒出嫁時,岳家必須以同姓侄女輩陪嫁。陪嫁過去的姊妹或女奴,自然屬於媵妾,而姊妹媵妾的身份比女奴要高,那就不必多說了。

  再往後,便正式出現了“妾”。妾在家庭中,雖然承擔著生兒育女的義務,卻享受不了“妻”的待遇。為什麼呢?最初的原因很簡單——為妻的女子,家庭出身都要高於妾。妾一般都來自卑賤低下的家庭,甚至是戰敗方奉獻的禮品。

  因此,妻為“娶”,而妾為“納”,娶妻時送到岳家的財物被稱為“聘禮”,而納妾時給予的財物,則被稱為“買妾之資”。

  《穀梁傳》:“毋為妾為妻”。就是說,妾沒有資格扶正為妻,有妾無妻的男人,仍是未婚的“鑽石王老五”。而嫡妻死了,丈夫哪怕姬妾滿室,也是無妻的鰥夫,要另尋良家聘娶嫡妻。

  妾的身份,至此已經成了定局,到唐宋,更是成了鐵律。《唐律疏議》明確規定:“妾乃賤流”、“妾通買賣”、“以妾及客女為妻,徒一年半。”

  假如將妾升為妻,就是觸犯了刑律,一但事發,是要兩口子一齊服刑一年半的,而且完了照樣得離異。這樣的法律之下,做姬妾的女人便已經不是人了,丈夫或嫡妻凌虐姬妾,也就成了家常便飯。

  《匯苑》:“妾,接也,言得接見君子而不得伉儷也。”原來妾不過是男女交接之用,她們只能與丈夫親暱,卻沒有資格稱夫妻。

  《禮記》:“妾合買者,以其賤同公物也。”同樣是與丈夫共枕、為丈夫生育兒女,妾的身份卻只不過是買來的物品。

  除此之外,中國古代還是一個絕對的階級社會、家長制社會,兒女婚姻都要由父母決定。也許是為了從根本上杜絕青年男女、尤其是不同階層間的自由戀愛,法律條文就更要嚴格規定妻妾之分。

  《禮記》:“奔者為妾,父母國人皆賤之”、“良賤不婚”。那就是說,假如小兒女們自由戀愛受阻,相約私奔的話,則女方沒有資格為妻,雙方家族都只認為她不過是一個妾而已。

  唐朝時白居易便就為這種“奔者為妾”的社會現狀寫過一首長詩《井底引銀瓶》:

  井底引銀瓶,銀瓶欲上絲繩絕。

  石上磨玉簪,玉簪欲成中央折。

  瓶沉簪折知奈何?似妾今朝與君別。

  憶昔在家為女時,人言舉動有殊姿。

  嬋娟兩鬢秋蟬翼,宛轉雙蛾遠山色。

  笑隨戲伴後園中,此時與君未相識。

  妾弄青梅憑短牆,君騎白馬傍垂楊。

  牆頭馬上遙相顧,一見知君即斷腸。

  知君斷腸共君語,君指南山松柏樹。

  感君松柏化為心,暗合雙鬟逐君去。

  到君家舍五六年,君家大人頻有言。

  聘則為妻奔是妾,不堪主祀奉蘋蘩。

  終知君家不可住,其奈出門無去處。

  豈無父母在高堂?亦有親情滿故鄉。

  潛來更不通消息,今日悲羞歸不得。

  為君一日恩,誤妾百年身。

  寄言痴小人家女,慎勿將身輕許人!

  一個好好的良家女子,只因為隨愛人私奔,便從此失去了為人妻的資格,“到君家舍五六年,君家大人頻有言。聘則為妻奔是妾,不堪主祀奉蘋蘩。”侍奉公婆丈夫五六年之久,都換不來男家的認可,她沒有資格參與家族祭祀,她生的兒子算不得夫家首選的繼承人。

  從這個角度來看,姬妾制度,所蹂躪的,不僅僅是這些誤終身的女子,愛她而無自主權的男人、以及她的兒子,都在這種制度下有苦難言。男子只能與父母認可的嫡妻同床異夢,眼巴巴地看著心愛的女人成為嫡妻的生育工具。

  再換一個角度:姬妾制度,大前提就是男尊女卑。為什麼同是私奔,女子便為妾,男子便安然無恙?這是個什麼道理?——此外,在這種情形下成為男子嫡妻的女人,又能有多少幸福可言?

  在禮法中,妾的數量是有嚴格規定的。

  《禮記》規定:“天子後立六宮,三夫人、九嬪、二十七世婦、八十一御妻”。

  《周禮》:“王之妃百二十人:後一人、夫人三人、嬪九人、世婦二十七人、女御八十一人。”

  天子可以擁有以皇后為首的一百二十個女人,皇后為嫡妻,她擁有單獨與皇帝相處的資格,其它姬妾不能與丈夫獨處,而且是否陪伴丈夫要經過皇后的批准。——這種制度在明清皇宮更進一步:皇帝選中侍寢的妃嬪後,要將名單送給皇后審閱,假如皇后應允,便加蓋皇后印。假如皇后堅決不蓋此印,皇帝也往往沒有辦法。如想廢后、更換嫡室,那往往要影響皇帝的身後名譽,除了昏君,沒有誰願冒這個風險。

  皇帝乃是天子,他的姬妾數目最多,天子以下,妾的數目便在禮法上銳減:大夫只能納兩妾,士族只能納一妾。普通富民則要到嫡妻年過五十無子的時候才能納一妾。而且,所有的妾都不可以陪丈夫整夜,丈夫入睡後,她便必須離開。這個規矩對帝王的妾也一樣管用。

  不過,規矩歸規矩,肯照辦的沒有幾個。

  姬妾制度,原本就是擁有財富特權男子的享樂方式,他們又豈能讓規矩約束手腳?

  於是,在“妾”之外,更有“姬”、“婢”、“伎”等等名目。每一個名目之後,都有一群生活在痛苦中的女子。

  “姬婢伎”,她們事實上就是妾,但是由於沒有法律地位,她們的遭遇連妾都不如。

  唐代筆記小說裡,有一位名叫霍小玉的女子,她的父親是堂堂霍王,可是她的母親卻僅僅是王爺的“寵婢”,因此,在父親去世之後,她連女兒的資格都被剝奪,母女倆一起被霍王正式的妻妾以及正式妻妾所生的兒女趕出了王府,淪為娼妓,最終遇上薄情郎鬱鬱而終。

  由於法律以及社會觀念影響,大多數男子也並不把自己的“姬妾婢伎”當一回事。——與現代人的平等觀念恰恰相反,假如他們表現得把姬妾平等相待的話,反而會成為人們嘲笑的對象,認為他自甘墮落、沒品沒行。

  唐朝喬知之愛上了自己的婢妾窈娘,由於她身份低賤,身為官員的喬知之不能娶她為妻,便甘願不婚。結果窈娘被武延嗣強奪,帶著喬知之的情詩投井自盡。武延嗣遷怒於喬知之,竟將他誣陷入獄,家破人亡。——假若不是環境不允許,假如喬知之能夠娶窈娘為妻的話,也許事情不至於到如此地步。——在當時的人看來,奪妻與奪妾是兩個概念,時人在指責武延嗣之外,更覺得喬知之竟為婢妾破家毫無意義。

  1.視婢妾如物的蘇軾

  宋代大文豪蘇軾,文風豪邁,一代大家。很多人都知道他對自己的妻子王氏一往情深,一曲《江城子》令人潸然淚下。然而若是考察他對待婢妾的態度,可就足以讓現代人目瞪口呆,不得不對他的深情形象另作評價。

  蘇東坡一生姬妾眾多,風流韻事層出不窮,而他對這些姬妾的態度,則基本無情無意,完全如宗法制度,僅僅是將她們視作私人物品而已。

  蘇東坡貶官之時,將身邊的姬妾一律送人,這其中據說有兩妾已經身懷有孕,他也無暇過問(床頭人送人已是堪,更連腹中是否有兒女都不暇過問,是何態度?)北宋末年的宦官梁師成以及翰林學士孫覿,都自稱是蘇東坡送人之妾所生的蘇軾之子,就連蘇東坡認可的兒子蘇過,都對這種情形不予否認,反而與梁、孫親密無間。據說梁師成顧及兄弟情誼,甚至對家中帳房說:“凡小蘇學士用錢,一萬貫以下,不必告我,照付就是。”

  帶著胎兒送人的妾還算好命的,更淒涼的是一位名叫春孃的妾。蘇東坡的朋友蔣某來為他送行,偶然看見了春娘,大為欽慕,便對蘇東坡說:“我有一匹白馬,願意與學士相換美妾。”蘇東坡一想,以名駒換一妾,划得來呀划得來,立刻點頭應允。但這消息被春娘聽說之後,這個才貌雙全的姬妾卻不肯,指責蘇東坡道:當年晏嬰尚且知道不能因馬罪人,你這個堂堂蘇學士,美其名曰憐香惜玉,卻要將人換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