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的試婚格格


  試婚格格從何而來?

  所謂的試婚格格就是皇后或太后先找一個機靈的宮女,美其名曰“試婚格格”,幫自己的寶貝公主去試試駙馬。宮女先被派去與駙馬同床一晚,第二天她就將駙馬水平如何,有沒有生理缺陷,乃至於脾氣性格等等都細細地向皇后太后報告。公主嫁了後,這名宮女就做駙馬的小妾或侍女。

  中國曆代皇室都高度重視其子嗣,將其看作江山千秋萬代的一件大事。因而皇室男子大都早婚,結婚年齡一般不超過十八歲,大體在十三歲至十七歲之間便行大婚之禮,清朝則規定皇子十五歲時必須成婚。幾乎所有的皇帝、太子在正式結婚之前均已臨御過女人,早已熟悉床第之事,有的甚至已經生兒育女。西晉的傻瓜皇帝司馬衷十三歲就大婚,早在這之前,其父晉武帝司馬炎便安排後宮才人謝玫,前往東宮以身教導太子,讓他明白男女房帷之事。謝玫離開東宮時已有身孕,並生下一個兒子。幾年後,晉武帝指著一男孩告訴司馬衷:這是你的兒子。司馬衷大為驚奇。

  北魏文成帝拓跋浚十七歲結婚,卻在十四歲時就做了父親。但歷代真正有明文規定實行皇室“試婚”制度的,唯大清一朝。

  清朝宮中明文規定,皇帝在大婚之前,先由宮中精心挑選出八名年齡稍長、容貌端莊的宮女,陪皇帝隨寢做“試驗品”。這八名宮女都有名分,一般冠以宮中四個女官的名稱,即司儀、司門、司寢、司帳。看這名分便可知她們的職責是專門侍候皇帝起居的。宮女一旦被選中去為皇帝“試婚”,每月可拿俸祿,不再從事一般宮女的勞役。因此,這份差使還是宮女所夢想的美差,許多宮女指望著藉此脫離苦海。除這八名侍寢宮女外,還得從內務府傳來十六名侍女在旁協助,她們的任務是侍候皇帝,不能打噴嚏、咳嗽、唾吐和發出任何聲響。如此一來,這小皇帝的“試驗品”就很難說是八個還是二十四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