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文才 作品

第227章 赤膊上陣運動會

小老頭眉梢下垂,臉有丘壑,但目光灼灼十分有神。





正是北洋大學校長——梁敦彥。





梁敦彥搬起石頭砸了自己的腳,啥沒撈著,還讓趙傳薪破壞了公共設施後跑路了。





其實他知道清廷下令抓捕趙傳薪,也知道北洋兵被趙傳薪單槍匹馬打的灰頭土臉,甚至還知道愛新覺羅·奕劻爺倆在趙傳薪手上吃了大虧!





但這老頭偏偏就能做到面不改色的裝作毫不知情。





見了趙傳薪,立刻大吐苦水:“趙先生,你真是把我給坑苦了!我好心找你來做演講,你卻把學校禍害成那樣,於心何忍?那是教育之所,是民族和國家崛起的希望所在。哎,罷了,罷了,算我倒黴……”





好一招以退為進。





換成別人,被他這麼一說,肯定會慚愧的不行,趕忙拍著胸脯賭咒發誓要賠償什麼的。





可趙傳薪壓根不吃這一套:“罷了?





算伱倒黴?





哦那行,不得不感嘆梁校長你的運氣可真差。





我還有事先走一步,梁校長改天咱們一起喝茶。”





這邊本來還一臉苦大仇深呢。





可梁敦彥一聽傻眼了。





啥玩意兒?





我運氣可真差?





這特麼說的是人話嗎?還有人性嗎?還有善良嗎?還能有半分道德感嗎?





“等等!”梁敦彥趕忙叫住趙傳薪:“趙先生,今日北洋大學開辦聯合運動會,這是第一屆,我盛情邀請趙先生參加!”





趙傳薪憨厚的撓撓頭:“梁校長,常言道,黴運常伴吾身。我這人和你一樣,經常倒黴。我這要是進入校園,再帶來些破壞,是不是不太好?我於心何忍啊?我看我還是走吧。”





呸,誰跟你一樣倒黴?





梁敦彥將文明杖使勁的頓地,砰砰作響:“趙先生,趙先生,對待你這樣的愛國人士,北洋大學向來是持歡迎態度的。些許損失,儘管我也萬分心痛,夜不能寐,甚至想想都難忍垂淚,可還是會想盡一切辦法歡迎趙先生的。”





“……”





尼瑪,之前怎麼沒看出來,此人這般不要臉的呢?





像我趙傳薪這般臉皮薄的人,還真是有點難招架。





趙傳薪知道他就是為了讓自己捐錢。





他想了想,不管怎麼說,自己也確實給北洋大學造成了一定程度的破壞。





這鍋他得背。





要不,少拿點意思意思?實在不行,自己給他抹泥上灰修復牆面不是不可以。





“那行,梁校長,我就去轉一圈就走。”





轉一圈,還能讓你輕易的就走了?





梁敦彥露出笑臉:“趙先生能來,北洋大學蓬蓽生輝……”





趙傳薪轉頭給車伕結了車錢,額外賞了一塊大洋當小費。





車伕大喜,沒想到這趟買賣,有如此豐厚的小費,太值了!





忙點頭哈腰:“謝謝先生,謝謝先生。”





“只要以後別宰客就行,宰客影響身高,會被打斷腿的。”





“額……先生,你是不是之前去過模範監獄?”





“沒有的事,快滾蛋吧。”





“是,是……”





梁敦彥將一切看在眼裡。





縱觀趙傳薪這段時間所作所為,他心裡給出了一個評價:行金剛手段,留菩薩心腸。





不得不說,往往只有事不關己才能客觀的看待一個人。





直隸第一屆聯合運動會,雖然是北洋大學一手推動的,場地卻並非在北洋大學內,因為沒有足夠的場地裝下那麼多的學子。





梁敦彥看著趙傳薪將車伕打發走,心裡還感嘆趙傳薪的為人處世的兩面性。





然後,趙傳薪就問:“咱們去哪?”





“啊,我想起來了,我們要坐車去運動會場地。”





“不在北洋大學嗎?”





“這裡裝不下。”





趙傳薪好像看傻子一樣看著梁敦彥:“梁校長,那你為何不阻止我打發走車伕?”





“啊這……”





他很想說,主要剛剛一心想將你攔下來,忘記了。





只能尬笑兩聲。





他說:“這不有老夫叫的車,我們共乘一輛。”





趙傳薪看看車伕的排骨身材和他錚亮的腦門,搖搖頭說:“你自己坐,我跟著他走。”





似乎察覺到了趙傳薪的想法。





比起剛開始只為了讓趙傳薪掏錢外,現在梁敦彥對趙傳薪更多了幾分興趣。





這人,真的有點意思。





是擔心車伕太累?





你說他殺人不眨眼,那是真的。你說他欺上媚下,那也是真的。





能殺人,也有慈悲心腸,真是怪胎!





“隨你吧。”





趙傳薪忽然問了一句:“梁校長,北洋大學有電報麼?”





“有,你想用?”





“是的,想給港島發個電報。”





“那行,等我們回來再去。”





趙傳習今天穿的隨意許多,上身是重磅土綠色襯衫,裡面是厚實的黑色t恤,下面工裝褲配矮靴,頭髮今日略顯凌亂,因為沒洗。





若非衣服很乾淨,這身行頭給梁敦彥的感覺像是西方的民工。





趙傳薪今日是想去營救張榕的,如果不順利,可能會造的灰頭土臉,穿的光鮮沒必要。





運動會場其實距離北洋大學沒多遠,津南地區有大片的荒地,運動會便設在一塊較為平整的地帶。





恰好,這裡距離模範監獄很近。





他人高腿長,快走能趕得上車伕小跑。





只要他不跑,腳力還是可圈可點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