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年靜守 作品

第274章 領導,我想改一下合同

  再比如在84年年底,中央、內閣聯合發出《的關於嚴禁黨政機關和黨政幹部經商、辦企業的決定》當中也明確指出,鄉(含鄉)以上黨政機關在職幹部,包括退居二線的幹部在內,一律不得以獨資或合股、兼職取酬、搭乾股分紅等方式經商、辦企業;也不允許利用職權為其家屬、親友所辦的企業謀取利益。”

  說到這,張起航望著馬少軍,一臉誠懇的說道:“局長,這些可都是國家的明文規定,而您之前說過,我見習期滿之後直接給我授予副科級的級別,這副科級也算是鄉級幹部了,而且我現在是入黨積極分子,當然必須遵守國家的相關規定。”

  “……”

  對於張起航的這番話,馬少軍簡直無語到不知該怎麼跟他說,只覺得張起航這小子簡直天真到了極點!

  沒錯,既然你小子能夠說出這兩份文件的名字以及發佈的時間、日期以及文件的名字和相應的內容,那麼這兩份文件應該確實是存在的,這些東西也符合國家一直以來的精神和要求,可文件是一回事,如果發一份文件,下面的同志就立刻不打絲毫折扣的遵循,這個世界早就天下大同了,國家禁止官員子女和親屬經商,可這種現象還少了?國家還禁止投機倒把,可投機倒把這種事也是屢見不鮮的好不好?

  但既然張起航將這些文件拿出來說事,他也不好說什麼,不但不能說什麼,還得表揚張起航兩句:“你能這麼想,我很高興,說明d對你的培養起作用了,卓有成效……嗯,具體一些的話,這個合同你打算怎麼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