剝削好萊塢1980 作品

第三百六十七章 音樂版權到手

  “所以,你的電影需要大約十五到二十首五十年代的老歌做背景音樂和插曲,對嗎?預算有多少?”

  “電影的總之做預算有四百五十萬,我留了大約四十萬做音樂版權的費用,你可以買到所有的歌曲嗎?”羅納德把編劇埃莉諾做的音樂列表,遞給了對方。

  “小菜一碟。我如果不提你的名字的話,甚至一半的價格都夠了。這些歌曲我看了,大部分都在當年納什維爾和底特律的一些搖擺舞歌曲小廠牌。這幾年唱片業併購很多,大多數版權應該都在rca等少數幾家公司。

  除了這兩首當年的榜單前三歌曲,和這兩首著名樂隊,比如這首四季樂隊,這首樹莓樂隊的,需要兩萬美元的授權費用,其他的五千到一萬都可以買下。”

  吉米·萊納在名單上勾勾畫畫,然後加了一下總,最後總價還不到二十萬美元。

  “很好,你需要多少時間?”羅納德對溫特勞布介紹的掮客很滿意,獨立掮客喜歡儘快成交,好去做下一單。

  “你需要多少時間,可以買下所有的版權授權?”

  “少則三天,多則一個星期。”吉米·萊納很乾脆。

  “不過我的電影已經有了工會備案的音樂總監,你的名字不能以音樂總監的職務出現在字幕上了。”

  吉米·萊納擺手表示不在意,然後拿起效率筆記,開始計劃下一步談判的時間和對象。

  “對了,你要不要完整的版權授權,拿到了可以出原聲唱片。”吉米·萊納邊寫,邊問了羅納德一個問題。就像已經賣了你一瓶酒的雜貨店店主,在找酒的時候,問你要不要來一個升級版的陳釀。

  “哦?那要耗費我的多少錢?”

  “不用多少錢,你的音樂多是五十年代的老歌,那時候的歌手,版權上有很多放棄了表演權,打包賣給了公司。所以你只要願意出價,唱片公司是很願意多賣一點的。

  也就是這幾首著名樂隊的歌曲,需要詞曲作者和表演者的單獨授權。”

  原來,在電影裡使用插曲,牽涉到兩種版權。

  一種是歌曲本身被灌錄成唱片以後的使用權,這部份權力可以租用給製片方,他們可以把原本唱片的音軌,灌錄和混音到電影原聲裡去。

  而詞曲作者和演唱者,可以在使用了他們樂曲的電影票房裡,收到一部分剩餘的分紅。

  這部份錢,在羅納德向音樂家工會備案了以後,就要根據協議劃撥到兩大工會組織ascap

  和

  bmi去,然後由工會負責發放。

  另一種版權,是重新演繹和出版的權力,也被稱為是完整版權。

  你可以用這種版權,重新灌錄唱片,然後合集出版。也可以優先邀請原唱者,來為電影重新演唱一個新的演出版本,而這個版本的版權,就會留在製片公司,而不是原來的唱片公司了。

  就算不重新灌錄,為了得到這部份出版原聲唱片的權力,製片公司也要嚮明星歌手再付出兩萬美元左右的一次性轉讓費。不那麼出名的歌手則遞減。

  “我建議你還是買完整的版權,老歌不貴。然後你也可以有機會出一張原聲唱片,我看回本是沒有問題的。我們可以簽署五年或者十年的授權期限,這期間你再版多少次也不會重新收取一次性轉讓費用,你每隔六個月付給他們版稅就行。”

  羅納德算了算自己的錢,預算中劃撥給音樂的費用,差不多都要用掉了。現在賣座的電影,很多都有排行榜上的流行音樂助陣,為電影做營銷。

  自己沒有錢請流行歌手或者樂隊給電影創作新歌,想來把老的經典重新發行,也可以弄出一點聲勢來。

  “可以,就按照你的推薦來。”

  吉米·萊納只用了三天,就拿到了埃莉諾指定的所有的音樂的版權,羅納德把私人律師從紐約叫來,在洛杉磯審看所有的合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