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星川 作品

第 335 章 鑽空子





而許多年後的翁行雲也目睹了人族的受欺,更看見了六界的分化。她也想點一把火——一把不成章法的星星之火。可人界已經選擇了方家王朝這把火苗,他們不允許別的火苗存在。




於是引火燒身,星火島徹底熄滅。




或許,第一任人皇也是有過一些真心的吧。在他與火中火的契約中,方家皇室中人的命運、嫡系皇族的魂魄同樣被用來做了火繩。死後魂魄燃盡,歸於火石之中,再無輪迴,也算是一種不得超生。這個男人用一種專制決絕的方式為那時沒有出路的人間選擇了一條尚有明天的路。只是數千年後,這條路最終成為了把其他人架在絞刑架上烤的火。




而且或許這份契約的代價不止是契約本身。這些年來人間災禍的猖獗,是否也和火苗付出的代價有關?




除此之外,在這樣的契約前提下,人皇不得不設置了監天司,讓監天司的人來協助守護與使用火中火。初代監天司國師是人皇的弟弟,監天司的國師立誓絕對忠於方家皇室,在方家嫡系命脈被火中火挾持的情況下,他們的存在或許算是一道保險絲,或許也算是一道保護傘。




火石不能被分割。從它身上切下來的部分一點用都沒有。因此寧明昧必須帶走整塊火石。而且這其中還有一個要命的點:即使寧明昧帶走了火石本體,火中火也不能為寧明昧所用。




除非寧明昧和它建立新的契約,給火中火規定新的燃燒規則與新的燃燒執行人(燃燒之主)(火繩),讓火中火找到新的燃燒地點與新的燃料。只有這樣,火中火才會認寧明昧為主,併為寧明昧所用。




而且這還得有一個前提條件:火中火和它的前任契約者(火繩)之間的契約已經終止。




當初,初代人皇給出的承諾是會付出方家嫡系皇室的整條命脈之火、生命與死後的魂魄,來換取方家嫡系皇室使用凡人的靈魂火能的能力。考慮到他自己的魂魄也在承諾的代價範圍內,所以人皇將契約的執行者定為了方家的每一代嫡系皇室。




——順便還把方家皇室的命脈寫定,綁在火中火的契約上。雖然這過程中會有許多無辜的皇室早夭、死難者,但也算是一種有遠見的千秋萬代行為吧。




也就是說,在方家繼承人這個條件上,只要方家還有一個身為凡人(或修為低微)的、可繼承皇位的、活著的後裔,這契約就可以繼續維持。




——這是必要不充分條件。寧明昧在心裡將其記下。




在契約不破除的情況下,寧明昧是沒辦法使




用火中火的。如果寧明昧試圖通過攻擊的方式硬搶,火中火也會狂燃,使用它的燃料來對抗寧明昧。而偏偏火中火的燃料還是天下萬民的性命。




——先不說打不打得過的問題。火是取得了,但天下的凡人也都死了,這就是你想要的嗎。




寧明昧因此總結了一下,想要奪取火中火,首先得破除方家和火中火的契約,並在火熄滅之後,在其他人報價之前搶先給出足夠讓火中火動心的報價,從而獲得火焰的使用權。而且想要點燃火中火,需要強烈的點火源。一個合格的點火源應該有挖掘潛力、牽涉足夠多的因果,點火之人也要有足夠堅定的決心、足夠大的影響範圍。




決心這點很好理解——簽約意志不夠堅定、靈魂力量不夠強大,都會被火中火視為無效競拍人。對於影響範圍這點,寧明昧是這樣理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