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衣唱大風 作品

第26章 謀劃

牛、張二人相視一笑。

張明德欠身回禮道:“馬帥客氣啦。”

牛士群比了個“請”的手勢:“那咱們三位聯名上奏吧。奏摺我和求備兄來寫,等下馬帥領銜簽署。”

馬騰急得臉紅脖子粗雙手齊搖:“使不得,使不得!本朝祖制以文御武。二位大人面前,末將豈敢狂妄,死罪,死罪!”

其實,馬騰雖是個不識字的武夫,但畢竟不傻——在大明,就算祖上的功勞再怎麼大,如果這方面腦子不靈光,時光荏苒,一二百年下來,又怎麼可能保住正二品的蔭職!前面那些表現也多半是裝出來的。他心裡還有另一重擔憂:別被這倆滿肚子壞水的傢伙順手把自己也陰一道!

牛士群笑了:“馬帥多慮啦。此事真不是我等過謙——太祖爺欽定:‘凡軍國大事,以都指揮使領銜具銜上奏’。祖制如此,否則,我等豈敢視朝廷大法為兒戲?再說了,文武途殊心同,你我皆為聖天子效力,只是各自分工不同,分工不同而已嘛。而且……事到如今,大家在一條船上,同生同死,馬帥有了麻煩,我們誰都脫不去幹系的,馬帥放心。哈哈哈。”

馬騰終於放下心來,再次抱拳鞠躬:“末將領命。全聽二位大人的。”

心裡說:分工不同?俺去你孃的吧!任你說得花兒一般,老子還是要時刻小心你們這些王八蛋!不過嘛……嘿嘿,老子才不是吃素的,幸虧早就埋了顆釘子,現下該用上啦。

本篇知識點:

1、明朝省級管理機關的三駕馬車:

承宣佈政使斯(類似省長,主管民事),簡稱藩司。到了後期,設巡撫,品階高於布政使,統管一省行政、司法、軍事,布政使的職位便完全限於民政方面了。

提刑按察使司(類似省高院院長,主管刑事),簡稱臬(音“聶”)司。注意,有時候也有寫作“皋司”的。究其原因,個人猜測可能有二:主因很有可能是筆誤:古代沒有統編教材,識字率一直在4%-5%左右,即便是識字的,也有很多是半吊子水——看看洪秀全寫的那些狗屁不通的《天王詩》便能領略一二。更沒有漢語拼音普通話,官話非常不標準(今天也一樣,古代可想而知),寫錯別字在所難免。查史料時,讀過不少給聖天子的奏章,連這等最嚴肅的文件中,筆誤別字也比比皆是。尤其是“反賊”的名字,因為不同奏報者的口音差異,落在筆下,錯字最多,甚至以今天的普通話讀來,竟會南轅北轍。另一個原因可能是因為皋陶。相傳黃帝時皋陶主管司法,與提刑按察使職掌相同,故有些人想當然地記成皋司了。嚴格說來,臬司是正規寫法,但寫成皋司,也不能說百分百全錯。

都指揮使司(類似省軍分區司令,主官軍事),簡稱都司(後來也有個中低級官職叫都司,介於遊擊和守備之間。為了不混淆,我這裡用的尊稱是“帥”)。

2、明朝以文馭武,但軍國大事聯銜上奏時,要由都指揮使司當先具銜。這充分說明了朱元璋心裡的小九九:平時防患未然讓文官隨時看著你、有事時你再出來盡職盡責,別想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