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衣唱大風 作品

第50章 大好

朝廷養兵總要給錢給糧吧?天經地義。但太祖爺算過賬:養兵千日,用兵一時?也就是說,要是沒有賊造反,朕不就白養你們了?西北有賊造反也用不到東南的傢伙啊,算算賬朕還是虧!就算用到,也就是那麼一下下,打敗了賊朕還得養你一輩子!斜麻麻地這怎麼行,朕虧大了!

最好的解決辦法是你平時別吃飯,真有韃子流寇作亂你就去給朕砍他們,等把他們都砍死,你最好也跟著一起死——那樣朕最開心。

顯然,炮灰們沒這覺悟。

那好吧,太祖爺絞盡腦汁終於琢磨出來軍屯的好辦法。天下初定,有大量的無主荒地,設定好衛所建制,劃撥給部隊,每人五十畝,還給牛。有媳婦的帶家屬過去,沒媳婦的由老家的親戚幫忙娶一個送過去,從此紮根衛所——別再想著回來啦,戶籍地都給你改成那裡了。所以我們有時候讀史看到一些人有兩種籍貫記載,大多是這個原因:科舉時要在衛所屬地參加考試,官方檔案記載籍貫的是衛所所在地、等以後混到出人頭地,不想讓人說祖上是臭當兵的出身,又重新報了祖籍。平時衛所農兵耕田,自己吃自己種的糧、遇到戰事,放下鋤頭拿起刀去給朕砍敵人、等砍光了朕的敵人,你們還有命的回家繼續種地自己吃自己,被賊砍死的,朕再抓罪犯給那塊田補個人!

聰明的太祖爺想出這個好辦法很開心:“朕養百萬兵不費民間一粒粟”。

我們前面講過,過了幾代,這制度變了味。將領們逐漸把軍屯的田產都蠶食圈作自己的私產,出產全是自己的。主要勞動力不再是戰兵,而是掛了兵名頭(兵籍)的農奴,好聽點的名字叫輔兵——這幫人一輩子沒摸過刀,完全不會打仗、早先的戰兵們要麼變成小地主,要麼成了生產隊小隊長。再有戰事,總得有真正的士兵啊?於是要單獨再養戰兵。

問題就這麼出來了:戰兵打仗是為國家、為國家打仗憑什麼要將領自己掏腰包?朝廷得給錢給糧!

從朱元璋朱棣以後,老朱家沒出過比這二位心更狠手更黑的,遇到這種事束手無策,故而只能通過漕運向邊鎮運輸糧餉,久而久之,形成慣例:屯田被將領私分,朝廷再單獨輸送錢米養兵。

這個代價太大了。時間成本不說,人力物力投入,路上的損耗,大小官員的貪墨、漕兵的吃拿卡要……算一下徵收的總量,再統計運輸到九邊的物資,用“十不存一”來形容絕對不算誇張。

曾經有“聰明人”琢磨過解決方案。

第一批聰明人是商人。

他們向朝廷提出:由我們商人來承包給邊軍的漕運工作。朝廷只需要告訴我們邊軍需要多少錢糧,在南方把這些交給我們,或者直接給我們採購款,我們負責按時足量的把錢米運過去,而且,運輸費報價低得令人髮指——朝廷象徵性給付一點點運輸費,然後批給我們一些“鹽引”做補貼就好。鹽引就是賣鹽的許可證。從漢朝起,鹽鐵兩項就是國家壟斷經營的戰略物資,商人販賣需要特批經營許可證的。

聖天子一琢磨:以前送一石糧到邊鎮,我需要投入十石糧的運輸費、現在你們全包了?這是好事啊,不就是發幾張許可證嘛,又不用掏現錢。於是準了。

然後,邊軍就都吃上了優質軍糧——軍餉肯定要扣一些的,因為商人們不可能按人頭髮錢,要經過軍官們層層過手。但畢竟能拿到手的比以前可真多了不少。對朝廷、對兵卒們都是天大的好消息。

話說,商人們真的有那麼高的效率,能把朝廷巨大虧空的項目做到盈利麼?是的,商人們真的可以。如果一石糧的運輸成本朝廷要投入十石,商人們要價最高的也才兩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