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年王謝 作品

第一百四十一章 下山

    他把他們的頭顱堆成一座小山,他在那做小山前演奏他為她譜寫的風琴曲《雨季》。

    他們本來只是僱主和殺手的關係,她僱傭他幹掉她為她體內注射迷藥又侵犯她的繼父,只不過當秦牧完成任務之後,那個女人並沒有錢付尾款。

    但是她很漂亮,那種帶著些哥特風的漂亮。

    於是他不僅多了一個沒給他結清尾款店僱主,好多了歌時刻想著買買買的女人。

    她酷愛時尚有些庸俗。

    秦牧關於女人化妝品,服飾的那些淺薄的認知,都是從她那裡學來的。

    例如什麼叫克萊因藍,什麼叫拜占庭風,那些繁複的口紅色號,甚至是女人上圍的罩杯怎麼算......

    時至今日秦牧對她的長相已經有些記憶模糊,甚至名字到底伊莎貝拉還是伊麗莎白有些搞不清楚。

    這個女人為他而死,他如此迅速的遺忘。

    可能秦家的男人都是薄情郎吧!

    但是他跟她一塊看過的一部電影,倒是記憶深刻。《穿普拉達的女王》,那部電影讓秦牧重新認識了什麼叫時尚。

    他至今可以背誦電影那段經典臺詞,是一位時尚界資深人士對她的年輕女助手說的:“你挑了那件藍色的條紋毛衣,你以為是按你自己的意思認真選出這件衣服。實際上你不知道:從2002年奧斯卡·德拉倫塔的發佈會第一次出現了天藍色禮服……很快,天藍色就出現在隨後的8個設計師的發佈會裡,然後它就風行於全世界各大高級賣場,最後大面積流行到街頭,然後你在廉價的賣場裡買了它。……你覺得你穿的這件衣服是你自己選擇的,以為你的選擇是在時尚產業之外,其實不然,你穿的衣服實際上就是這間屋子裡的人,替你選的。”

    這段臺詞的意義甚至超越了電影本身,也超越了時尚的範疇,它某種意義上佐證的是“因果律”,我們認為的偶然都是這個世界給我們的必然。

    秦牧就這麼揹著納蘭桐凰大約走了半小時,儘管他體能很好,但是這種窄臺階店山路揹著一個人走,還是讓他感覺到了一陣腿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