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橋頭 作品

第十章 通鹽、焚誣(三)

    盧德光想了一會兒,說道:“以故殺人論刑。便是死刑了。還有貪汙贓款一項,因已犯極刑,只另行追贓罷了。不過得等交付籌事房、刑房商議,才可定刑。”

    說罷,盧德光站起身,一拍醒木,喝道“退堂”,葉永甲等眾亦散去了。

    過後,籌事房議了劉書辦的案子,都與盧知府的意見相同,當即將劉書辦問了斬。盧德光便再無惴惴不安,自以為塵埃落定。

    可黎用卻無時無刻不解憂慮。盧德光常看見他的這種難色,遂問其緣故,黎用則嘆道:“販私鹽一事為小,劉書辦既開不得口,縱那張憑證傳出去,也無人親眼看見,倒好推脫;可焚燒戶房非一人目睹,一旦省上得了口供,就百口莫辯了。”

    “難不成要我殺了葉同知?”盧德光困惑地問。

    “這些都是您的心腹,自然不會洩露出去。而是派去的那十個軍兵。”黎用的眼睛狡黠地閃著。

    “十個人,總不能都叫出來,一塊殺了吧?”

    “也有這樣的辦法。”

    “什麼辦法?怎麼殺?難不成再來一場大火?”

    黎用搖搖頭:“既是兵,那自有別的辦法。正巧軍馬久無演練,軍容不整,大人何不籍此名行演兵之舉,然後……”黎用還未說完,見盧德光做了個禁聲的手勢,他便趕緊湊上來,共他低聲商議。

    而此事傳到巡檢司之時,已是隔日清早。身為知府心腹的軍官們便集結人馬,操練開來;據知府所言,是要去西華賈魯河上駕船習練,告示上也寫道“以演水戰”。

    知府選的日子不錯,西華縣城風和浪靜,賈魯河水面上如平鏡似的,正合著演習水戰,軍兵們便都滿面春風,等待著趙知縣的一聲令下。

    葉永甲站在趙授身旁,觀覽這絕好風光,而前幾天他還目睹了壯麗的火海。

    船隻下水,河面激起浪來,但葉永甲心頭的平靜卻仍無法撼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