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橋頭 作品

第十九章 砌壇、建廟(一)

    “在下何必胡謅?”夏元龍又笑了,“這些證據我都拿給您看。”

    “你為何不早……”

    “我怕拿出證據來,大人們又變了卦,便問了一句,好知道諸位的底細。恕元龍不以實相告,多有冒犯。”夏元龍向尚書一拱手,吏部尚書卻面色鐵青,氣怒不應。

    “前年有宗族子弟私仇殺人之案,坐死罪,後於獄失逃,再不追究,案遂結;我陛下之三年,陸家子弟販私鹽,坐死罪,後亦失逃,也無追究,案結。兩起重案,均為失逃,且不將其何人何名公之,至今不知其姓氏;逃罪不顧,難道這些未曾擾亂法度麼!”

    “你怎知道這些?!”御史自知辯不過了,心頭竟生上一股無名之火,朝元龍厲聲喝道。

    “衛祭酒是朝廷中人,偶欲尋查官府文書,應該不違律法罷?”

    “你……”御史想了半天,也不知該如何訓斥,只得眼睜睜看著自己敗下陣來。

    兩下既無異議,便皆不歡而散,惟靜待萬和順裁決。

    萬王爺自然不甚樂意,奈何早時已與衛懷說定,又不好食言,只能後悔當初太過託大了。他即刻按衛懷的奏議,頒行抑制豪強之策。這一善政張貼到了大街小巷,百姓們無不駐足觀看,登時圍起一層層人堆來。有人閒來無事,擠在人群中抄著這公文,記錄如左:

    其一、禁宗族引薦子弟入官;凡為世家子弟謀職者,官府必嚴考之。

    其二、土地之收買需報戶部核清,田產文契等物由官府謄寫存之,不許人低價強買,違者坐其罪;

    其三、若宗族之犯事無故輕赦,則有司當以受贓問之;

    其四、凡裁撤冗官及進退官吏者,必述其理,若以長官之便擅行其事,官吏可以此參劾。

    百姓們歡聲載道,攪得大半個南京鬨鬧喧天,到處都談著善政的好處,人人笑容盈面,日夜不休。可御史大人卻因此退了一筆六十兩的銀子給當地的豪強陸家,說衛懷“不甚識趣,恕本官不敢為貴公子謀職了”,其家亦只是對衛懷咬牙切齒,別無計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