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橋頭 作品

第三十一章 替吏、拜府(二)

    “來人,給他安排一間空屋,休息一會兒……還有,知府大人到之前必須告訴我一聲。”文忠說罷,扶著欄杆便上了樓。

    幾個時辰後,有夥計進得屋來,乃和文忠稟說:“知府離江都不過二十里,馬上要入界了。”

    文忠不慌不忙地站起來,“先不要急著安排陳知縣,你先找過楚子,我正好欠他一筆人情,乾脆封過去四十兩銀子,叫他置辦酒席,算是錢由我出,功勞就任他攬罷。”

    “另外,我壽辰那日,宋教諭送了我十壺陳釀,得幫人家辦事。如今知府回來了,你帶他赴一趟宴,多說幾句好話。老大人若看上他,那是他的造化;若人家不願理會,眼皮子不曾眨一下,那倒不能怪我,畢竟做到這一步已是仁至義盡了。”

    “您說的明白。”夥計道,“陳同袍怎麼辦?”

    “拉輛車過來,我和他一路。”文忠說。

    陳同袍被人叫醒後,得知知府大人已進了城,暫歇在過楚子府上,便穿了外衣,與文忠出了賭坊,見門口橫一輛三匹馬拉的車子。他登上車,先探身進去,見裡面極為空敞,足能乘五六人之多,乃隨意坐下。

    文忠亦走進來,朝他微笑道:“怎麼樣?您可曾坐過車子?”

    “在泰州,我連馬都不太騎,何況此物……”同袍答道。

    二人聊得興起,正想多說幾句話,忽然見銅鈴一響,車輪一轉,身子隨之顛簸起來。

    “此去需得多長時間?”陳同袍問說。

    “頃刻就到了。這回兒我是叫一個開染坊的朋友請的客,只是往他家走一遭。”

    “可是叫過楚子的?”同袍想起此人,脫口而出。

    “對對對!”文忠一拍大腿,“您原來認識!”

    “但不甚瞭解。”

    “我這朋友的經歷真是坎坷,原本在南京做染絲生意,結果在那兒混不開,無奈之下,只能將整個染坊遷至揚州。我當時還是個天不怕地不怕的狠角兒,仗著有三兩個兄弟,到處幹那種混蛋勾當……可自從聽了此事以後,做事便稍顯收斂了。因為我知道,不論如何,做事還是要講講良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