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橋頭 作品

第三十五章 釋圍、按罪(二)

    “在下姓梅,原是泰州縣丞。”梅縣丞本想大呼冤枉,但有按察副使這樣派頭的官在前,還是收斂了下來。

    按察副使掃了眼案卷,開口問道:“你因何緣故,要殺害死者呂繼壽?”

    梅縣丞慌說:“小人並未殺人,乃為他人誤解,故扭送至衙門。我與呂公子本無冤仇,望大人明察。”

    按察副使點了點頭,又問:“案卷中言,汝在死者至東書房前,曾被叫去,有大段時辰未歸,此間幹了什麼,儘快回答。”

    梅縣丞捏了手心的一把汗:“陳……陳知縣叫我往喜堂,說了些公事……”

    “什麼公事!”知府一聲斷喝。

    “說,說我不必派衙役過來,人手足夠;我勸還是小心為好,知縣留了我一杯茶,我就走了。”

    “沒回屋?”

    “去茅房小解。”

    知府笑道:“你一人說,如何信你?且帶證人進堂!”

    梅縣丞回頭看時,是與自己密謀的那個官兵頭子,心裡頓時踏實許多。

    “我看梅縣丞從喜堂出來後,的確奔茅房去了,絕無差錯。”官兵道。

    梅縣丞縮著腦袋,向知府搖搖頭。

    知府大人咂了下嘴,按察副使便道:“此處暫無疑點。”

    梅縣丞喘了一口氣。

    “不過,”知府從師爺手裡拿來一把匕首,早已乾的血跡還附在上面。“這把刀是你的,對嗎?”

    梅縣丞明明記得從自己身上搜下來的匕首是沒血的,這裡偏又蹦出一把有血跡的殺人刀出來,叫他好生糊塗。

    “說話!”

    “是。在下有這把刀,但沒有血跡。”

    “沒有血跡的是這把。”知府知道他在問什麼,立即拿出另一把匕首,是一模一樣的。

    “一對?”

    梅縣丞嚇出一身冷汗,他好像知曉兇手是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