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鼠和大米 作品

第705章弱勢的王權對首相未必利好

    威廉四世拿起茶抿了口,深吸了口氣,然後緩緩的嚥下。

    望著手中澳大利亞大陸和新西蘭、塔斯馬尼亞島九省市的選舉新聞,倒是不由的一笑。

    荷蘭目前議會制的制度設計,也使得“換相”容易成為人們討論的常態。

    跟英國一樣,荷蘭早在建國之初就以類似與股份制一樣建國模式了,後期的東印度公司就是如此建立起來的,先有國,再有東印度公司。

    所以荷蘭作為典型的議會制國家,荷蘭行政機關應當手指與立法機關,行政機關的權力也不應該過大。這就是這些年威廉四世打壓下,首相漸漸的失去了部分權利的,失去的,自然是迴歸到了他威廉四世的手中。

    但由於首相的雙重身份,使其可以通過政黨途徑,在一定程度上控制國會議會,在缺乏必要限制的前提下,行政權力的擴大不可避免,此外,即是在前一任首相辭職後,只要首相沒有提請國王解散國會,新任首相仍要從下議院多數黨中選出來,這就給執政黨內部派系的存在提供了機會。

    同時,由於首相是執政黨內部產生,不需要重新舉行大選,內部低廉的選舉成本也為“換相”提供了有利的因素,這樣一來,雖然同屬一個政黨,但由於派系不同,本-黨議員仍然可以像反對黨一樣一出不信任動議,迫使首相辭職,成為改變政策方向的最簡單方式。

    因此,在採用議會君-主制的荷蘭,雖然大權在握的首相在內閣政府擁有絕對權力,在議會也有高度影響力,但面對固有的制度障礙和協調各方利益的關係時,仍然容易受到制衡,加速了荷蘭未來“你方唱罷我登場”的政壇更換進程。

    不過荷蘭首相在這些年都還算是比較規矩的存在,主要是他這個荷蘭國王太強勢了,看看他的父親威廉三世當年面對第一個任期時期的托爾貝克首相時,兩人爭吵整個歐洲都知道,甚至在1861年托爾貝克當選從1862年開始的第二個首相任期時,威廉三世選擇直接把國王位置甩給他了,跑到盧森堡公國做大公去了,選擇眼不見為淨。

    可見,他的父親威廉三世的荷蘭國王坐得太弱勢了。

    再看看英國,1834年一年中,出現了三名首相,分別是阿瑟.韋爾斯利(託利黨)、威廉.蘭姆(輝格黨)、羅伯特.皮爾(託利黨)。那時候正式英國弱勢國王威廉四世(英國喬治三世的第三子,喬治四世的三弟,維多利亞女王的三叔),所以造成了這些首相沒人壓制下,首相稱為爭搶的對象。

    荷蘭相同時期的,也是在威廉三世(威廉四世的父親)時期,1848年-1849年,換了三個首相,分別是格里特.西莫潘尼克、雅各布.德、約翰.魯道夫.托爾貝克;1858年-1862年4年,換了6個首相,分別是布魯根、羅庫森、霍爾(回鍋肉)、路易倫、黑木斯特拉、托爾貝克(回鍋肉),而這段時間,同時也是他父親威廉三世親政時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