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來

 聲音充滿著溫柔,溫柔的撕扯著凌蘭矜持的心。淚水在那一瞬間更加洶湧流淌。原來,這就是被在乎的滋味。

 “我在回家的路上。清遠,你……還是回去解決你家裡的事吧。”

 福清遠道:“蘭姐,你儘管報復,我願意做那個炮灰,哪怕灰飛煙滅。蘭姐,不哭,我陪你。”

 凌蘭的突然不能自已,嚎啕痛哭。大雨拍打著車玻璃,淚水擋住了視線。任憑自己漂浮在車河中。盡情是放著委屈。

 “蘭姐,不哭,好好開車。我馬上到。”

 這一天,對所有人都是煎熬吧?

 福清遠突然知道了一件事,凌蘭就是他少年時崇拜的那個蕭嬸嬸。

 當年的蕭嬸嬸,是最美的新娘子。他好喜歡她,她柔美的臉,靈動的眸子,甚至她溫柔的手。他想以後,也要娶蕭嬸嬸,一定。

 自從那場大雨後,他在沒有見過她。他努力從任何人口中搜尋著李蘭馨的下落。

 直到看到凌蘭,才不再執著於那個蕭嬸嬸。

 哼哼!原來,李蘭馨一直被母親和蕭叔叔這樣欺負。而現在,自己也捲入其中。

 福清遠在大在滂沱大雨的車河中,搖下車窗,大聲喊道:“老天爺,我願意愛凌蘭一輩子。你要做見證啊。”

 蕭俊,坐在地下車庫自己的車裡,努力回想著剛才發生的一切。

 怎麼?凌蘭和福清遠在一起了?這一切,難道不是自己促成的嗎?

 鄭梅打了凌蘭?看凌蘭頭髮散亂的樣子,一定是。當年,她雖然沒有和李蘭馨有正面衝突。但是哪一件事,又是多麼的不公平?

 自己對李蘭馨的不公平,現在想想,雖然大都是鄭梅在慫恿。但是始終是自己親手拿的刀,刀刀刺向的是無家可歸,只有二十出頭的李蘭馨的,不是嗎?

 如今她能有這樣一片作為,是多麼的不容易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