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不想惹事

 鄧隊長想用張楠這個人,所以當時就把那案子壓了下來,定為普通的案件。他把想法對退休了的老局長說了,老局長非常支持。 

 老局長就是陳局長,曾經是鄧隊長刑偵生涯中重要的人物。 

 陳局長親自到了金明縣,請老戰友莫叔幫忙調查張楠的社會簡歷和人品。 

 請莫叔真是請對人了,一看照片,就認出了是戰友張鐵軍的兒子張楠,人品什麼的也有所瞭解。 

 瞭解了張楠的過往,卻找不到人去哪裡了。 

 前幾天聽到莫叔那邊打來了電話,說張楠回家了,他這才和陳局長前往金明。沒想到無巧不成書,才到莫叔家,張楠就自己送上門來了。 

 大概明白了怎麼一回事,張楠知道和手槍的事沒有關係了,也就淡定了許多。 

 “你要我當線人,提供綁匪的線索?對不起,我不知道。” 

 “你錯了,是我們給你提供線索,你混進綁匪團伙裡面。” 

 “那就是讓我當臥底唄,掉腦袋的事,我也不幹。” 

 “我以為你膽識過人,沒想到卻是膽小如鼠。” 

 鄧隊長把手裡的菸蒂彈向路邊的一棵大樹,輕蔑的譏諷著。 

 “我就是膽小如鼠。” 

 張楠才答完話,褲兜裡的電話就響了。他掏出一看,我靠,屏幕碎得像一張漁網,在那一條條裂縫中,看到是林曉打來的。 

 他點了接聽,手機卻根本不聽他操控,點了幾次還是無法執行。最後用語音助手,才把電話接通。 

 “你怎麼這麼久不回來,把我一個人拋在這裡了啊。” 

 “我出來買瓶酒,馬上就回去。” 

 “買好一點的酒,嗯,茅臺吧,不捨得錢的話我轉給你。” 

 電話那頭的林曉說完就掛了電話,張楠明顯感覺到她和剛見莫叔時有了極大的變化,不知道發生了什麼事? 

 鄧隊長不失時機,插話道。 

 “手機是剛才摔壞的吧,如果你願意幫助我們,我們可以提供一臺新款手機給你。當然還有別的提供,就好比林小姐提到的茅臺酒,我們也都可以報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