鍾德興 作品

第676章 村民的要求

  遊河村旁邊有一條河,河水湍急。

  去年,縣委縣政府確定徵用遊河村的一部分土地,上馬河水引流工程,解決達宏縣縣城居民的飲水問題。

  在土地徵用價格上,遊河村村民和政府談不攏。

  政府按照規定,出的價格是十萬塊錢一畝。

  遊河村村民覺得價格太低,不同意出讓集體土地。

  為此,縣委縣政府成立工作小組,派幹部下鄉做村民的思想工作。

  按照規定,只要超過一半的村民簽名,政府便視為遊河村同意出讓集體土地。

  經過領導工作小組工作人員多次入村做思想工作,終於有過半村民簽名賣地!

  徵地事件到此已經結束。

  工程項目方已經派人到遊河村出讓的土地上平整土地,然後,準備進行引流工程施工。

  今天上午,村民突然到施工現場阻攔施工,並且跟工人發生衝突!

  下午,遊河村大部分村民竟然還到縣委辦上訪,聲稱,當初沒有過半人簽名,其中一部分簽名是偽造的。他們要求縣委縣政府宣佈之前的合同無效,土地出讓問題,重新談判!

  要麼,把土地還給村民;要麼,提高徵地價格。

  因事發突然,加上之前沒參與這項工作,於欣然對這件事的來龍去脈瞭解得不是很清楚。

  經過一番苦勸,加上防暴隊警察的阻攔,村民暫且返回村裡。

  不過,他們的情緒很激動,聲稱,今天之內不解決這件事,他們晚上還會到縣委辦上訪,甚至上街遊行。

  於欣然讓村民回去,只是權宜之計。接下來,該怎麼處理,她一點頭緒都沒有!

  最讓她頭痛的是,村民聲稱,他們要麼跟縣委書記談,要麼跟縣長談。除了他們兩人,其他人,他們誰都不願意談。

  也正因如此,於欣然才不願意讓鍾德興插手這件事,她看到村民的情緒很激動,深深覺得,這件事,鍾德興處理不了。

  鍾德興得到於欣然的允許後,在開車前往遊河村的過程中,打電話向縣委辦主任孫開福瞭解了事情的來龍去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