焚林之火 作品

第54章 丟人現眼

 我此時頭裡面一陣暈頭轉向,因為我具體不知道紕漏出在哪裡。所以也回答不了艾冬青提出的問題,只是將案件的大致經過和艾冬青複述了一遍。師父見我講到了案子的情況,也坐在那裡默默的聽我講。 

 我說:“案子應該是一個強姦案子,犯罪嫌疑人也承認他的犯罪動機。就是他提到了一個問題, 當時他說他給了受害人200塊錢,這錢是作為發生性關係的報酬。受害人說他雖然拿到了這200塊錢,但是這是嫌疑人硬塞給他的,他事先並沒有問嫌疑人要錢。嫌疑人就是見色起意,對她實施了強姦。這個事情廖隊長當時都是知情的,而且犯罪嫌疑人的第一次詢問和受害人的詢問,廖隊長都參與了。傳喚的筆錄還是情報中隊的兄弟做的,廖隊長說沒什麼問題,我第2份筆錄就是按照他們的筆錄照模照樣的問的,不知道這裡面有什麼問題嗎?” 

 聽了我的複述,艾冬青一拍我的肩膀道:“我的大兄弟,這裡面的問題大了,你作為案件的主辦民警,怎麼這點道理都不懂。如果按照嫌疑人說的,這個案件很有可能是一個賣淫嫖娼引發的嫖資糾紛,那就不存在強姦的問題了。這就不是證據不足的事情,而是我們在定性上就出現了錯誤。具體案件我也沒有看到,那麼痕跡法醫他們是怎麼說的,受害人身上是否有傷,嫌疑人有沒有使用刀具什麼的進行脅迫。這些問題你有沒有進行固定,特別是在雙方的筆錄上進行印證。” 

 艾冬青提出的問題,猶如醍醐灌頂,直接給了我一棍。這些問題我壓根就沒考慮過,我只是將雙方敘述的內容如實的記錄了下來,雙方在陳述當中肯定會出現一些偏差,但我主觀的認為這些都不是大問題。被艾冬青這麼一問,看來這中間的確存在大問題。於是我道:“痕跡和法醫的確沒有提取到有力的痕跡物證,受害人體表也沒有明顯的傷勢。受害人只是說嫌疑人,按著他和他強行發生了性關係,這一點嫌疑人也是確認的,所以我認為強姦沒有問題。” 

 這時候我師父彭維慶忍不住了,道:“按著她發生性關係就是強姦啊,你沒有搞過女人嗎?有幾個人搞女人是不按著她的。你這個案子我聽你這麼講,我是法官,我都覺得懸。你有沒有去問過女的丈夫,她丈夫知不知道這件事情。還有就是那200塊錢的問題,這是一個必須搞清楚的問題,他們事先到底有沒有說過發生關係的價格問題,你不能只聽受害人的話,這種人萬一是因為被丈夫捉姦了,就來謊報強姦怎麼辦?你們當天就沒有把這個問題排除一下嗎?” 

 彭維慶師傅一連串的問題追問下來,讓我的臉更加是紅一陣白一陣。誠然我也想到過這200塊錢的問題會成為一個問題,但我沒有想到會演變成這個樣子。 

 “那200塊錢的物證呢?那個女的有沒有把這錢花掉,這是一個很能說明問題的事情。”彭維慶又問。 

 “我第二天去做筆錄的時候,那個女的是從床頭櫃裡拿出了200塊錢,他說這錢就是犯罪嫌疑人硬塞給他的,而且是從他的窗戶縫裡面塞進來的。不過我當時並沒有把這200塊錢扣押下來,我覺得這個事情既然已經做了印證,也沒必要再拿這200塊錢了。”我回答。 

 “你叫我說你什麼好呢?你真是一點辦案的規矩都不懂,你在派出所實習的時候就不辦案的嗎?這是辦案的基本常識,對案件中涉及的一切物證、人證、書證、痕跡都要進行提取固定,這都是證明案件證據鏈的重要一環。你怎麼可以隨隨便便就不提取這個重要物證了,而且既然說到這錢是犯罪嫌疑人強行從窗戶裡面塞進來的,那這錢上面有沒有沾染到窗戶上的油漆,這都是需要技術部門進行鑑定的,這是證明這個案件是強姦案還是賣淫嫖娼的重要物證,你怎麼可以隨隨便便的就不予理睬了。你這樣弄會犯錯誤的,往輕了說你這是疏忽大意,如果往重了說,他們可以說你是湮滅證據,這是翫忽職守的一種,弄不好是要坐牢的。”彭維慶師傅厲聲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