焚林之火 作品

第69章 巧破綁架

 富豪一開始也不想報案,想和對方協商,他願意交錢贖人。但是對方在電話裡並沒有提出要多少錢,而且也沒有提出交人的方法和地點。於是情急之下就和新堤派出所的所長通了電話,本來想詢問一下該如何處理這件事情。新堤派出所所長髮現這是一起典型的綁架案子,便立即向局領導作了彙報,於是趙局長第一時間就趕過來了,我們刑大接到通知也立即趕到了新堤派出所。 

 趙局長說:“這起案件的性質十分惡劣,也是我們山陽市有史以來,第一次針對重要企業家的綁架案件,影響非常的壞。對人民的安全感造成很大的戕害,我們這一次一定要秉著攻堅克難的精神,一定把案件完美偵破。我說的完美是一定要把人質解救出來,不是說把犯罪嫌疑人抓住,然後人質又被撕票,這是無論如何不能接受的。這一點上,餘局長也是特別做了批示,要我們一定要站位政治高度來偵破這起案子。情報部門抓緊與行動技術支隊聯繫,讓他們給予我們最大的協助。重案中隊立即派一箇中隊領導及一個有經驗的偵查員到項總那邊去,協助項總與犯罪嫌疑人周旋。各專案組成員暫時都在指揮部待命,大家要注意保密,在犯罪嫌疑人沒有進一步動作之前,我們一定要保持內緊外鬆。” 

 於是為了確保人質的安全,我們並沒有像往常一樣都被撒豆一樣的撒出去。而是都待在指揮部,等著犯罪嫌疑人的消息。 

 果然過了約一個小時,犯罪嫌疑人又通過農村的一個公用電話和項總聯繫,要他準備100萬現金,然後到山陽火車站那邊等。項總不敢怠慢,立即讓財務準備好了100萬現金。並決定由重案中隊的同志陪著項總公司的人一起去交錢,現金全部是項總公司提供的。但裝現金的旅行包我們做了手腳,在包底的夾層裡,我們放進去了一個信號發生器,可以監控這個包的位置,當然這個由行動技術支隊負責監控。 

 交錢的人按照犯罪嫌疑人的要求,到了山陽火車站的指定位置,一會兒犯罪嫌疑人就又打電話過來,要求把放錢的旅行包寄放到火車站的行李寄放處。並把行李寄存單,扔到火車站後面一個比較偏僻的垃圾點指定的垃圾桶裡。然後讓我們的人離開,他們拿到錢自然就會放人。 

 我們不敢怠慢,一切都照做。本來大隊領導想監視那個垃圾桶的,但是趙局長怕打草驚蛇,否定了這個方案。要我們務必監視住行李存放處,鎖定來取錢的人。 

 果然過了不多久,趁行李處有很多人來取件的時候。有一個穿白衣服,戴黑帽子和太陽眼鏡的男子,拿著那張寄存單取走了那隻裝錢的旅行袋。我們提前在行李寄存處安排了人,才鎖定這個取錢的人。於是我們偵查員遠遠的對該名男子進行了監控,發現這個男子是開一輛黑色本田車來取錢的。為了安全起見,我們並沒有跟蹤這輛本田車。而是把定位的任務全部交給了行動技術支隊,他們可以利用信號發生器的位置,找到錢的地方。 

 行動技術支隊還是非常重視這一次的案件,他們派出了唯一的一輛信號定位車。然後由信號定位車對錢的實時位置進行跟蹤定位,我們則組織好力量,隨時等待指令,對犯罪嫌疑人進行抓捕。 

 另一邊犯罪嫌疑人在順利拿到錢後,果然過了約一個小時,嫌疑人告知人質已經釋放,人質的位置目前在江邊,一處小茅草房裡,讓項總他們去接就是了。 

 於是項總他們立即驅車趕過去,為了確保人質安全,我們的人並沒有一起跟過去。只是重案中隊的一名偵查員扮成項總的隨行人員一起前往。 

 犯罪嫌疑人把人質扔在了一個十分偏遠的地方,所以項總他們到達人質所在的位置,花費了近一個半小時。由於還沒有得到人質已經安全的信號,指揮部雖然鎖定了犯罪嫌疑人藏身的位置,也不敢動手抓捕。 

 又過去了半個小時,離嫌疑人拿到錢已經過去了兩小時,項總那邊終於傳來消息。告知其母親已經安全接到,目前正在返回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