焚林之火 作品

第112章 出差見聞

 這樣時間又過去了半個多小時,輔警遲遲沒有回來。於是那個警察道:“我估計可能是遇到什麼麻煩了,要不這樣吧,你們是有車的,我和你們一起趕到那個村委會去吧!萬一也有情況,我們也好現場處理。這個狗日的,一天到晚只會偷懶,叫個人都叫不來,看我怎麼去收拾他。” 

 我們也不疑有他,於是我們開上車,和他一起趕去那個村委會。其實那個村離派出所的確不遠,我們在那個民警的指引下,不到10分鐘就到了那個村委會。遠遠的,我們從車上就看到了那個輔警騎的那輛摩托車,我們估計輔警還待在村委會里。 

 在村委會邊上的路上,我們停下車。我們讓司機待在車上,我和方一偉陪著那個民警一起進到村委會里面。 

 我們進到村委會里面,發現只有一個輔警坐在村委會里,其他的工作人員一個都不在。於是民警問輔警情況:“你狗日的怎麼搞的,讓你叫個村幹部,叫了這麼久都沒叫過來。” 

 輔警滿臉堆笑的說:“不是我沒找,人家到地頭幹活去了,我是跑了好幾個地方,好不容易才找到人的。現在這個村幹部跑到那戶人家家裡去了,他說先幫我們去了解了解情況,然後再和我一塊兒回派出所。” 

 民警立即指責說:“誰讓你們去了解情況了,我們是讓你立即把村幹部帶到派出所裡,你這樣越殂代庖可不對。” 

 輔警立即說:“那是村幹部自己要去的,我不是你,我攔不住他,所以我只好在這裡等著。” 

 那個民警也就沒再說什麼,等了十幾分鍾,終於一箇中年大叔走了進來。他穿著一身藏青色的中山裝,嘴裡還叼了一根菸。民警看見他立即迎了過去:“李書記,好久不見,你也不來我們派出所坐坐。” 

 這個李書記看到民警,也是喜笑顏開,立即吐掉嘴裡的煙,一腳踩滅。然後雙手握住了民警的手,道:“王警官,你這大駕光臨的,我是實在沒有招待好,不要見怪,不要見怪。”方一偉是有點眼力見的,他立即掏出香菸,給幾個人分煙。 

 這時那個民警介紹方一偉說:“這位同志就是山陽公安的領導,他就是來找你們村裡的一個村民的,估計你也知道了。這個事情你看看我們怎麼弄,這樣可以,既交得了差,也能讓你的村民滿意。” 

 那個李書記想了想說:“我去他們家裡打聽過了,他們家對這個事也挺急的。你們要找的這個人,這段時間不在家中,具體在哪裡我們也說不上來。但是據他家裡人說,他們是想和平解決這件事情,就是希望你們這邊能夠通融。至於受害人那一方,還希望你們多多做工作,雙方和解那是最好的辦法。就算不能和解,也希望你們能夠想想辦法,對他們家的娃能從輕發落。” 

 其實李書記說的這些話,我們之前都和家屬溝通過了。方一偉這次的來意就是和對方家屬來談這件事情的,所以能夠見到對方家屬,這樣的談判才有意義。 

 可是顯然,這位李書記並不想讓我們見到家屬。他一力跟我們說,對方家屬已經全權委託他了,他是可以替對方做主的,我們和他談就行了。 

 方一偉也不想再拖下去了,索性就不管不顧的和這個李書記談了起來。當然討價還價的過程會比較辛苦,但是好在這個人的罪行不重,其實好多事情都是有轉圜餘地的。最後我們這邊商定,只要這個人肯投案自首,我們就一定對他從輕發落,並且保證給他辦理取保候審,這樣就算不和解,他判緩刑的幾率也會很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