焚林之火 作品

第138章 往事秘辛

 我說:“項總的案子,是不是上次的富豪母親被綁架案。我記得那個案子結束之後,項總特意邀請了我們刑大幾乎所有的年輕人都去赴宴,第二天艾冬青就回來跟我們說,這是項總特意想在我們刑大里找一個年輕的同志做自己的乘龍快婿。原來是李國軍撿到了這個便宜,我倒在奇怪怎麼最後這個事情就沒有下文了。” 

 徐鐵成說:“李國軍能把握住這次機會,一是靠他自己的努力,最重要的還是我們中隊給他創造了條件。這個案子由於是我們中隊主辦,特別是項總有這個意思,李國軍也向我們中隊領導表達了自己的想法。於是中隊領導特意安排了李國軍主辦這個案子,由我做他的幫手。因為在辦案過程中肯定要接觸受害人,這樣就為李國軍進入項總的家庭圈子創造了便利條件。李國軍人長的眉清目秀,文質彬彬,一到項總家給項總的母親做詢問筆錄,就讓項總的母親看得非常滿意。當然這其中李國軍也進行了刻意的包裝,那一天項總和他的女兒都在,後來在他們三方共同目測後,一致認定了李國軍作為項總的準女婿。並且把這件事情,讓項總親自跟趙局邵大都提了,於是大家皆大歡喜,一樁好姻緣就此做成。” 

 我說:“難怪我一直奇怪,這件事情怎麼一點消息也沒有了。原來是我們中隊自己把它消化了,那當時艾冬青什麼的不是都白表現了。” 

 徐鐵成說:“這件事情其實還有一個隱秘,這也是為什麼事情定了之後,沒有在刑大傳揚開來的原因。” 

 我問:“隱秘,有這麼狗血嗎?” 

 徐鐵成道:“也不是什麼狗血,其實什麼事情都會有代價。李國軍在追求項總女兒之前,他其實是有一個女朋友的。這個女朋友是他高中的同學,兩家人也都是見過面了,已經到了談婚論嫁的程度。你也知道李國軍不是我們山陽本地人,當時他們兩家人就在商量李國軍把小家是安在山陽還是老家的問題。如果安在山陽,最現實的問題就是要李國軍在山陽買房子。而李國軍的女朋友工作又在老家,要到山陽來,確實有很多困難。兩家人正商量著,要不要在山陽買房的時候,項總的事情就出現了。這讓李國軍果斷決定放棄老家這段姻緣,當然對方女的也不會這麼善罷甘休。李國軍的女朋友也到過,我們刑大,找了我們中隊的領導,甚至去找我們大隊的領導。當時李國軍對這個事情也是頭痛的要命,生怕處理不好,就竹籃子打水一場空。因為趙局和邵大都得知了事情的原委,他們倒也沒有怪罪李國軍。並且還親自把這件事情告訴了項總,徵求項總的意見。項總應該是對李國軍非常滿意的,覺得李國軍有這個情況也不介意,仍願意認李國軍這個女婿。但是他提了一個條件,就是李國軍一定要把這件事情斷乾淨,不能給後續的婚姻帶來麻煩和糾纏,至於給李國軍前女友的補償條件,項總會一力承擔。趙局和邵大商量以後,舉定由我們大隊教導員出面和李國軍的女朋友談分手條件,錢當然項總那邊會給。後來據說是給了李國軍前女友50萬分手費,李國軍前女友答應不再來糾纏李國軍。趙局和邵大為了減小這件事情的影響,特意下了封口令,要求我們下面知情的人一定不能把這件事情向外透露出去。所以才對外封鎖了消息。你現在是我們中隊自己的人了,我也就是這麼提一嘴,你可不要往外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