焚林之火 作品

第141章 恩威並施

 我於是馬上開口:“打人的確不對,這位大哥能夠高抬貴手,我們的確是要好好謝謝他。但是人打了也不能白打,大哥說不定也是受了傷了,這醫藥費和營養費還是要出一點的,這個就拜託派出所的陳警官了。你們這方面經驗足,大致怎麼個賠償,你就給我們雙方定個價吧。” 

 我把賠償的定價權甩給了派出所的陳警官,陳警官是認識我的,當然也會給我個面子。於是他故意在調解室裡翻出了一刀調解協議書,從裡面撿出了幾張跟打架有關的調解協議,然後自己先看了一下,在開口說道:“打架的,調解我們經歷的很多。但一般賠償主要是看受傷的程度來定的,除了醫藥費和誤工費以外,我們會適當的補償一些精神損失費和營養費。我先問一句,這件事情上你們雙方在醫藥費上花了多少錢,有沒有治療的依據和發票。” 

 我先說:“我們這邊這個小夥子一出事就被帶到派出所來了,因此也沒有去過醫院看過傷,所以我們這邊醫藥費是沒有的。” 

 對方受害人也老實的說:“我也是第一時間到了派出所,沒有去過醫院,醫藥費是沒有花費的。” 

 陳警官聽了點點頭,繼續道:“你們雙方要不要去醫院看看,反正如果去看,我們今天就在這裡談一個大致的價錢,因為這些也有先例我們也不會胡亂定價。” 

 我這邊首先表態:“我們這邊也沒怎麼受傷,醫院是不用去看了,還是看看對方的情況吧!” 

 對方受害人見我說的客氣,也不好同我計較:“我雖然被打了幾下,我現在看看也沒什麼多大損傷,去醫院我看也犯不著了,醫藥費就算了吧!” 

 陳警官道:“那雙方既然姿態都很高,那醫藥費的事情我就不提了。既然打人了,其他的費用還是要補償一些的,否則打人不就白打了。我看既然雙方都沒什麼傷勢,動手的一方總得有些補償,從我們以前的先例看,像這樣的情況,精神損失費和營養費總得賠個五六百,你們雙方怎麼看?” 

 我當時想到還要解決前面的矛盾,總要給對方留些面子,讓對方等一下在大頭上不至於難為我們,於是我就說:“這個我看沒有必要討價還價,既然有先例,又是我們的錯,在這兩項費用上,我們願意賠償1000元,不知對方怎麼想?” 

 對方受害人見我答應的爽快,也不好,在這上面太糾結,於是也點點頭表示同意。 

 陳警官說:“你們雙方都爽快,那麼這個事情就這麼了結吧!我去起草一個調解協議,你們雙方看一下,沒問題就簽了吧!這件事情就到此為止,雙方就各自回家好了。” 

 對方受害人表示同意,我們這邊小年輕也點頭答應。但是我馬上又說道:“這些事情的起因還是前幾天的矛盾,這個矛盾不解決,說不定後面還會惹出麻煩。反正這位大哥也是個爽快人,今天我們索性就一袋兩遍,把所有的恩恩怨怨都消除掉。這位大哥你看意下如何?” 

 對方顯然有些出乎意料,他沒有想到我會把前面的矛盾也一併給他解決掉。其實前面的事情不解決,他心裡肯定還存在芥蒂,張小娟的小姐妹想在白金漢宮繼續混下去,也沒那麼容易。所謂治病要治根,既然有機會了,索性就一併解決。